[发明专利]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药剂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91491.6 | 申请日: | 2012-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004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沈庆坡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庆坡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6 | 分类号: | A61K36/9066;A61P19/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7606 山东省微山县***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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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股骨头 坏死 药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骨科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药剂。
背景技术
股骨头坏死是世界骨科公认的疑难病,它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轻则使人致残,重则使人瘫痪,丧失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普遍认为股骨头坏死的病因主要有:外伤、激素、酗酒或骨质疏松等。主要临床症状是疼痛和髓关节活动功能障碍。对于此病,前期主要采取保守疗法,晚期则采用人工置换术。
目前虽有多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方案面试,但是不同程度存在着成本高、疗程长、副作用大、疗效不理想等缺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药剂。
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药剂,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
牛膝1~10份 红花1~10份 远志1~10份 桃仁1~5份
筋骨草1~10份 郁金1~5份 当归1~10份 杜仲1~10份
合欢皮1~5份 菟丝子1~10份。
优选的是,本发明所述的治疗股骨头坏死的药剂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
牛膝5份 红花5份 远志6份 桃仁3份
筋骨草10份 郁金2份 当归5份 杜仲10份
合欢皮5份 菟丝子5份。
本发明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可与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制成各种剂型,比如片剂、胶囊剂、软胶囊、丸剂、颗粒剂、滴丸剂或汤剂等。可采用本领域熟知的制剂技术手段来完成本发明药物组合物的制备。
所述的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为本领域熟知,为用于制备上述制剂的常用赋形剂或辅料。常用的赋形剂或辅料包括(但不限于)填充剂、润滑剂、分散剂、润湿剂、粘合剂、抗氧剂等等,例如,糖浆、阿拉伯胶、山梨醇、乳糖、糊精、淀粉、碳酸钙、滑石粉、聚乙二醇、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等等。
本发明的药剂的组方合理,疗效明确,可有效地治疗股骨头坏死。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这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可以做出各种修改或改进,但是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均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
实施例1本发明汤剂的制备
取牛膝50克、红花50克、远志60克、桃仁30克、筋骨草100克、郁金20克、当归50克、杜仲100克、合欢皮50克、菟丝子50克,加入800毫升的水,在70℃下加热3小时,滤过,将滤液浓缩至300毫升,即得。
实验例
一、患者资料
治疗50例,其中男25例,女25例,年龄最大59岁,最小33岁,平均年龄42岁。诊断标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S].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193-195)制定:①有明显的髋部外伤史;②无髋部外伤史而有长期服用激素,过量饮酒史等;③髋部疼痛,以内收肌起点处为主,疼痛可呈持续性或间歇性,可向下放射痛至膝关节;④行走困难,呈跋行,进行性加重;⑤髋关节功能障碍,以内旋外展受限为主,被动活动髋关节可有周围组织痛性痉挛;⑥X线摄片检查可见股骨头密度改变及中后期的股骨头塌陷。
二、治疗方法
使用实施例1中制备的汤剂来进行治疗。一日口服二次,一次30毫升。10天为一个疗程。
三、疗效评定标准
痊愈:行走无跋行,髋关节无疼痛,下肢无继发短缩,功能完全或基本恢复,X线片股骨头死骨区塌陷、骨坏死及骨增生硬化现象基本消失;好转:症状减轻,髋关节活动功能改善,下肢短缩在1cm左右,X线片股骨头变大或扁平,但骨坏死及骨增生硬化现象有改善;无效:症状无改善,X线片征象无改善。
四、结果
经过一个疗程的治疗,50例患者的治疗效果均为痊愈,
五、不良反应
对于50例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进行跟踪观察,未发现明显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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