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87662.8 | 申请日: | 2012-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688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莫阳;王程;徐珊;俞尚;张会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分类号: | H04L12/58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牛峥;王丽琴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虚拟 人物形象 即时通讯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即时通讯技术,尤其涉及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具体指:用户在视频聊天时,不出现自己的真实相貌,而使用一个虚拟人物形象代替用户本人进行视频聊天;同时,终端还用人脸识别、肢体动作识别和手势识别等多种识别技术获取用户的形态信息,将获取的形态信息通过虚拟人物表现出来,使虚拟人物的表情动作与用户真实的表情动作一致。
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例如Avatar视频通讯,下面以Avatar视频通讯进行举例说明。Avatar视频通讯可以选择进行视频聊天的场景,虚拟人物置于所选的场景上;终端先通过3D体感摄影机获取用户画面,再识别用户眼睛、口型、眉毛等面部表情,并将其转化到用户选择的个性动漫形象中,动画头像会跟着用户的动作作出一模一样的反应,进行虚拟的网络在线聊天。
现有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方案中,进行即时通讯的用户分别设置各自不同的场景,且用户之间只能实时传递语音和表情,使各用户不能在同一场景中进行指令互动,无法满足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方法,该方法能够在同一场景中基于虚拟人物形象实现指令互动。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系统,该系统能够在同一场景中基于虚拟人物形象实现指令互动。
一种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方法,该方法中,在同一房间进行即时通讯的各终端加载同一场景,并显示加入该房间的各虚拟人物形象;该方法包括:
终端请求方向服务器发送好友选择指令,所述好友选择指令指示了即时通讯的至少一位好友;
终端请求方向服务器发送用户输入的视频互动指令,并基于虚拟人物形象执行视频互动指令,所述视频互动指令为终端请求方向所述至少一位好友进行视频互动的指令;
服务器向所述至少一位好友对应的终端接受方发送视频互动指令,终端接受方基于虚拟人物形象执行视频互动指令。
一种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系统,该系统包括该系统包括终端和服务器,在同一房间进行即时通讯的各终端加载同一场景,并显示加入该房间的各虚拟人物形象;所述终端包括终端请求方和终端接受方;
所述终端请求放,用于向服务器发送好友选择指令,所述好友选择指令指示了至少一位好友;还用于向服务器发送用户输入的视频互动指令,并基于虚拟人物形象执行视频互动指令,所述视频互动指令为终端请求方向所述至少一位好友进行视频互动的指令;
所述服务器,用于接收来自服务器请求方的好友选择指令以及视频互动指令,向所述至少一位好友对应的终端接受方发送视频互动指令;
所述终端接受方,用于接收来自服务器的视频互动指令,基于虚拟人物形象执行视频互动指令。
从上述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中,在同一房间进行即时通讯的各终端加载同一场景,并显示加入该房间的各虚拟人物形象,而后,终端请求方先向服务器发送好友选择指令,再向服务器发送视频互动指令,服务器向好友对应的终端接受方发送视频互动指令,终端接受方基于虚拟人物形象执行视频互动指令。从而,实现了在同一场景中基于虚拟人物形象进行指令互动,满足了用户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方法示意性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方法流程图实例;
图3为本发明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发明为了在同一场景中基于虚拟人物形象进行指令互动,使同一房间进行即时通讯的各终端加载同一场景,而后,终端请求方先向服务器发送好友选择指令,再通过服务器向终端接受方转发视频互动指令,终端接受方基于虚拟人物形象执行视频互动指令。参见图1,为本发明基于虚拟人物形象的即时通讯方法示意性流程图,该方法中,在同一房间进行即时通讯的各终端加载同一场景,并显示加入该房间的各虚拟人物形象,所述终端包括终端请求方和终端接受方。
所述在同一房间进行即时通讯的各终端加载同一场景,并显示加入该房间的各虚拟人物形象,具体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87662.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