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电池和电池组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82564.5 | 申请日: | 2012-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427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发明(设计)人: | 稻垣浩贵;高见则雄;笹川哲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1M10/52 | 分类号: | H01M10/52;H01M4/485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过晓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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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电池 电池组 | ||
1.非水电解质电池(1),其特征在于包括:
正极(4);
负极(5);和
非水电解质;
其中负极(5)包含第一负极活性材料和第二负极活性材料,第一负极活性材料包含单斜晶β-型钛复合氧化物,并且第二负极活性材料在相对于金属锂的0.8V-1.5V的电位范围下引起锂离子的嵌入和脱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1),其特征在于第二负极活性材料是选自以下的含过渡金属的氧化物:具有属于空间群Cmca的晶体结构的含钛氧化物和包含Fe、Co、Ni、Cu或Mo中的一种或多种元素的氧化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1),其特征在于第二负极活性材料是由式Li2+xAyTi6O14表示的含钛氧化物,其中A表示选自Na、K、Mg、Ca、Ba和Sr的至少一种元素,并且x和y分别满足由不等式0≤x≤5和1≤y≤2表示的关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1),其特征在于第二负极活性材料是由式LixMoOy表示的钼氧化物,其中x和y分别满足由不等式0≤x≤2和1.9≤y≤2.1表示的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1),其特征在于第一负极活性材料的质量A对第二负极活性材料的质量B的比值A/B在1-100的范围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1),其特征在于正极包含含镍的锂复合氧化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1),其特征在于正极包含由式xLi2MeO3-(1-x)LiMe′O2表示的含锂氧化物,其中x满足由不等式0<x<1表示的关系,并且Me和Me′独立地表示选自Mn、Ti、Zr、V、Cr、Fe、Co、Ni、Cu、Al、Mg、Zr、B和Mo的至少一种元素。
8.电池组(20),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21);和
容纳所述电池的容器(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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