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小儿哮喘缓解期的中药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78910.2 | 申请日: | 2012-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99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孙崇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崇勇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4 | 分类号: | A61K36/8994;A61P11/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6002 山东省临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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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小儿 哮喘 缓解 中药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组合物,尤其涉及一种治疗小儿哮喘缓解期的中药组合物。
背景技术
哮喘是儿童最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具有反复发作、迁延难愈的特点,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常迁延至成年,严重影响患儿的身心健康。目前小儿哮喘的急性发作常得到较好的控制,但有关哮喘缓解期治疗方法相对较少。
本人经过多年的临床观察和经验总结认为,运用中医药标本兼治支气管哮喘缓解期,能通过调节与增强机体免疫力,抗炎、抗过敏、降低气道高反应性、改善微循环的综合效应,达到推迟哮喘复发,延长缓解期,最终达到治愈的目的,是临床较为理想的治疗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小儿哮喘缓解期的中药组合物。中医药古代文献中对哮喘的认识深刻,多从发作期和缓解期辨证,发作期多为外感实证为主,缓解期多为虚证,“脾常不足”,“肺常不足”是主要病机。脾为后天之本,万物所归,健脾则中气充盛,化源充足,上可输精微以养肺金,下可滋元气以养肾水,是以肺脾肾之气皆充。肺为生气之源,主气之枢,肺气虚则不足以息,补益肺气则肺气强健而气有所主,不致宿痰留恋于肺。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该治疗小儿哮喘缓解期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制成:人参7-9份、白术8-12份、百合10-15份、薏苡仁10-15份、橘皮7-9份、桔梗5-7份、款冬花8-12份、柯子5-7份、威灵仙5-7份、厚朴10-12份。
优选的,该治疗小儿哮喘缓解期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制成:人参8份、白术10份、百合12份、薏苡仁12份、橘皮8份、桔梗6份、款冬花10份、柯子6份、威灵仙6份、厚朴11份。
按传统方法煎成汤剂,供患者服用。
方中:人参性平、味甘。归脾、肺经、心经。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止渴,安神益智;白术苦、甘。归脾、胃经。健脾益气,燥湿利水;百合味甘,性微寒。归心、肺经。养阴润肺,清心安神;薏苡仁健脾渗湿,止泻排脓;橘皮味辛而微苦。入脾、肺经。理气健脾,燥湿化痰;桔梗宣肺祛痰,利咽排脓;款冬花润肺下气,化痰止嗽;柯子涩肠敛肺,降火利咽;威灵仙祛风除湿,通络止痛,消痰水,散癖积;厚朴苦;辛;性温,入脾经;胃经;大肠经。行气消积;燥湿除满;降逆平喘;
临床资料
1、一般资料
收集本院儿科门诊2008年8月至2009年10月诊断为支气管哮喘缓解期、辨证为肺脾气虚的患儿120例,随机分为治疗组60例,对照组60例。治疗组60例中男35例,女25例;年龄最大14岁,最小2岁,平均(6.20±2.36)岁;病程最长11年,最短3.5月,平均(2.82±2.27)年。对照组60例中男38例,女22例;年龄最大14岁,最小1.5岁,平均(6.18±2.56)岁;病程最长10年,最短3.6月,平均(3.20±2.69)年。两组病例在性别、年龄、病程等方面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2、诊断标准
小儿哮喘诊断标准参照2006版GINA方案,中医哮喘病和哮喘缓解期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4年发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医儿科病证诊断疗效标准》。
3、治疗方法
治疗组服用本发明所述的中药组合物。即取人参8g、白术10g、百合12g、薏苡仁12g、橘皮8g、桔梗6g、款冬花10g、柯子6g、威灵仙6g、厚朴11g。3岁以下小儿剂量酌减,1日1剂,水煎,分早晚2次服用。采取间断服药方法,先服药2月,第6月再服药1月。对照组给予丙酸倍氯米松、布地奈德、氟替卡松等吸入治疗。1~2揿/d,3个月后逐渐减量,吸入半年。
4、疗效标准
显效:在治疗期间和疗程结束后,哮喘不再复发;有效: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哮喘发作次数较治疗前减少,程度减轻、疗程缩短;无效:在治疗期间和疗程结束后,哮喘发作次数未减少,发作时期程度也不减轻。
5、治疗结果
观察并记录所有病例在半年内的哮喘发作次数。经t检验,发作次数组间比较,差别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0.01),治疗组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见表1
表1两组半年内发作次数比较
综合疗效组间比较,差别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0.01),治疗组疗效显著优于对照组。见表2
表2两组综合疗效比较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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