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64381.0 | 申请日: | 2012-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526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李秀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秀英 |
主分类号: | A61K36/8888 | 分类号: | A61K36/8888;A61P25/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2051 山东省济宁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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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精神分裂症 药剂 | ||
1.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
佩兰1~10份 伸筋草1~5份 陈皮1~5份 桔梗1~10份
苏叶1~10份 风车藤1~5份 杏仁1~10份 石菖蒲1~1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
佩兰5份 伸筋草3份 陈皮4份 桔梗5份
苏叶6份 风车藤5份 杏仁5份 石菖蒲1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剂为片剂、胶囊剂、软胶囊、丸剂、颗粒剂、口服液或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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