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雾发生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60337.2 | 申请日: | 2012-0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976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布村真人;北村央;竹内利浩;筏井和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H33/12 | 分类号: | A61H33/12;A61H33/06 |
代理公司: | 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42 | 代理人: | 段迎春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门***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生 装置 | ||
1.一种雾发生装置,具备:贮留槽,其贮留生成液;超声波振动器,其被配设在所述生成液内,生成振动能量;以及反射板,其将所述振动能量反射,从所述生成液的液面放出液柱,
所述贮留槽包含在所述液柱的放出方向上相互对置的一对第1内侧面;
所述反射板与所述液柱的落下位置之间的距离被设定为所述一对第1内侧面之间的距离的一半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发生装置,
从所述反射板放出的液柱与所述生成液的液面之间的角度为锐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雾发生装置,
所述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一对第1内侧面之中的一个第1内侧面附近,
所述液柱向所述另一个第1内侧面落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发生装置,
所述超声波振动器在所述反射板的附近以与该反射板对置的方式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发生装置,
还具备送风用风扇,其被设置在所述另一个第1内侧面的附近,所述送风用风扇从所述贮留槽外向所述贮留槽内送风。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雾发生装置,
在除了所述超声波振动器及所述反射板的安装位置以外的位置且所述贮留槽的外侧面上设置有对所述生成液进行加热的加热器。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雾发生装置,
具备底面,该底面具有所述生成液的深度从所述液柱的落下位置朝向所述反射板的安装位置逐渐变深的斜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雾发生装置,
所述贮留槽包括在与所述液柱的放出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相互对置的一对第2内侧面,
所述一对第2内侧面的间隔与所述液柱的直径相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60337.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