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钢丝回火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33252.5 | 申请日: | 2012-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341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玛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铃木加普腾钢丝(苏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D9/52 | 分类号: | C21D9/52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 |
地址: | 215126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丝 回火 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钢丝生产工艺,尤其涉及一种钢丝回火工艺。
背景技术
钢丝是钢材的板、管、型、丝四大品种之一,是用热轧盘条经冷拉制成的再加工产品 ,在钢丝的生产过程中为提高钢丝的机械性能,通常会对钢丝进行硬化处理,以大幅提升钢丝的强度、硬度、耐磨性、疲劳强度以及韧性等,从而满足各种机械零件和工具的不同使用需求。上述硬化处理通常包括有对钢丝的淬火处理和回火处理,目前,采用传统的钢丝回火工艺对钢丝进行回火处理时,一次仅能够对同一种规格的钢丝进行回火处理,而无法同时对多种不同规格的钢丝进行回火处理,此外,传统的钢丝回火工艺制得的钢丝其强度、硬度、耐磨性、疲劳强度以及韧性等较差,所以很难满足各种机械零件和工具的不同使用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同时对多种不同规格的钢丝进行回火处理,并且制得的钢丝品质较好的钢丝回火工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钢丝回火工艺,该工艺依次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将多根不同规格的钢丝间隔排列后以3米/分钟至30米/分钟的速度从回火炉的进口穿入;
其次,使进入所述回火炉内的钢丝依次通过第一温区、第二温区和第三温区;所述第一温区内的温度为600℃-500℃,所述第二温区内的温度为500℃-400℃,所述第三温区内的温度为400℃-300℃;所述第一温区的长度为2米-2.5米,所述第二温区的长度为1.6米-2.2米,所述第三温区的长度为2米-2.5米。
钢丝穿入回火炉内的速度为15米/分钟。
所述第一温区内的温度为550℃,长度为2.3米;所述第二温区内的温度为450℃,长度为2米;所述第三温区内的温度为350℃,长度为2.3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由于本发明的钢丝回火工艺依次包括有将多根不同规格的钢丝以3米/分钟至30米/分钟穿入回火炉,并在炉内依次通过三个不同的温区,从而保证了在较高的生产效率下不同规格的钢丝均能在回火炉内进行回火处理,使钢丝组织发生改变,从而大幅提升钢丝的强度、硬度、耐磨性、疲劳强度以及韧性等,因此本发明能够在三个温区构成的同一温度曲线下同时对多种不同规格的钢丝进行回火处理,并且制得的钢丝品质较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一种钢丝回火工艺,该工艺依次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使间隔排列的多根不同规格的钢丝以3米/分钟至30米/分钟的速度从回火炉的进口穿入;优选钢丝穿入回火炉内的速度为15米/分钟;
其次,使进入回火炉内的钢丝依次通过相邻设置的第一温区、第二温区和第三温区;其中第一温区内的温度为600℃-500℃,长度为2米-2.5米;第二温区内的温度为500℃-400℃,长度为1.6米-2.2米;第三温区内的温度为400℃-300℃,长度为2米-2.5米。
上述步骤中使钢丝以3米/分钟至30米/分钟的速度穿入回火炉,并在回火炉内设置三个温区是为了使不同规格的钢丝均能够在回火炉内进行回火处理,使钢丝组织发生改变,以提高钢丝的机械性能。
实施例1:
一种钢丝回火工艺,该工艺依次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使间隔排列的多根不同规格的钢丝以15米/分钟的速度从回火炉的进口穿入;并保持以15米/分钟的速度在回火炉内行走;
其次,使进入回火炉内的钢丝依次通过相邻设置的第一温区、第二温区和第三温区;其中,第一温区内的温度为550℃,长度为2.3米;第二温区内的温度为450℃,长度为2米;第三温区内的温度为350℃,长度为2.3米。
实施例2:
一种钢丝回火工艺,该工艺依次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使间隔排列的多根不同规格的钢丝以3米/分钟的速度从回火炉的进口穿入;并保持以3米/分钟的速度在回火炉内行走;
其次,使进入回火炉内的钢丝依次通过相邻设置的第一温区、第二温区和第三温区;其中,第一温区内的温度为600℃,长度为2米;第二温区内的温度为500℃,长度为1.6米;第三温区内的温度为400℃,长度为2米。
实施例3:
一种钢丝回火工艺,该工艺依次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使间隔排列的多根不同规格的钢丝以30米/分钟的速度从回火炉的进口穿入;并保持以30米/分钟的速度在回火炉内行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铃木加普腾钢丝(苏州)有限公司,未经铃木加普腾钢丝(苏州)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3325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