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放射线摄影装置和通信模式设定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17686.6 | 申请日: | 2012-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312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15 |
发明(设计)人: | 神谷毅;北川祐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B6/00 | 分类号: | A61B6/00;H04N7/18;H04W76/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黄纶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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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放射线 摄影 装置 通信 模式 设定 | ||
1.一种放射线图像摄影装置,该放射线图像摄影装置包括:
生成部,所述生成部生成表示由照射的放射线形成的放射线图像的图像数据;
第一通信部,在所述第一通信部,无线通信能够选择性地处于直接通信模式或者间接通信模式,在所述直接通信模式下,设备彼此直接通信,在所述间接通信模式下,设备经由另一无线设备彼此通信,并且所述第一通信部从外部设备接收指示通信模式的切换的切换指令信息;以及
控制部,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第一通信部以在由所述第一通信部接收到的所述切换指令信息所表示的通信模式下进行无线通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射线图像摄影装置,其中,
在指定了在所述直接通信模式下进行通信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第一通信部以在所述直接通信模式下进行无线通信,并且在指定了在所述间接通信模式下进行通信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第一通信部以尝试在所述间接通信模式下与控制所述放射线图像摄影装置的控制装置进行无线通信,如果不能进行通信,则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第一通信部以在所述直接通信模式下进行无线通信。
3.一种通信模式设定装置,该通信模式设定装置包括:
第二通信部,在所述第二通信部,能够与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射线图像摄影装置进行无线通信;
规定部,所述规定部根据预定条件规定所述放射线摄影装置与作为通信对象的控制装置进行通信的通信模式;以及
控制部,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第二通信部以向所述放射线图像摄影装置发送切换指令信息,所述切换指令信息指示向由所述规定部规定的通信模式的切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信模式设定装置,该通信模式设定装置还包括:
存储部,所述存储部针对控制所述放射线图像摄影装置的每个控制装置存储通信模式信息,所述通信模式信息表示与各个控制装置进行通信的通信模式;以及
接收部,所述放射线图像摄影装置通过所述接收部接收对将要作为通信对象的控制装置的指定,
其中,基于在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通信模式信息,所述规定部规定与所述接收部接收到指定的控制装置进行通信的通信模式。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信模式设定装置,该通信模式设定装置还包括:
存储部,所述存储部针对进行放射线图像拍摄的每个图像拍摄环境存储通信模式信息,所述通信模式信息表示与控制所述放射线图像摄影装置的控制装置进行通信的通信模式,以及
接收部,所述接收部接收对所述图像拍摄环境的指定,
其中,基于在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通信模式信息,所述规定部规定与所述接收部接收到指定的图像拍摄环境相对应的通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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