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矿物材料处理的可动处理设备和用于处理设备的框架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66435.0 | 申请日: | 2011-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026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0 |
发明(设计)人: | T·安尼凯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特索矿物公司 |
主分类号: | B02C21/02 | 分类号: | B02C2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苏娟 |
地址: | 芬兰赫***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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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矿物 材料 处理 设备 框架 | ||
1.一种用于矿物材料处理的可动处理设备(1),所述设备包括可动框架(2),所述框架包括用于贴靠地面支承框架的支承部(120)和附接到所述支承部以便接收矿物材料的后部(2’)和包括弯曲底表面(109)的颈部(102),并且所述支承部(120)和所述后部(2,)经由颈部彼此附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2)还包括:所述支承部(120)上方的中央部(105),所述中央部附接到支承部;以及包括弯曲上表面(111)的颈背部(106),并且所述中央部(105)和后部(2’)经由所述颈背部彼此附接,并且所述上表面(111)和底表面(109)在相反方向上弯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颈部的底表面(109)定位在距第一中心(103)第一半径(104)的距离处,并且所述颈背部的上表面(111)定位在距第二中心(107)第二半径(108)的距离处,并且所述颈部的底表面(109)和所述颈背部的上表面(111)定位在所述第一中心和第二中心(103、107)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半径(104)大于所述第二半径(10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部(2’)和中央部(105)通过结合部(113)彼此附接,所述结合部在所述第一中心(103)和第二中心(107)之间定位的线上具有交叉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结合部(113)主要定位在所述颈部的底表面(109)的第一切线(110)和所述颈背部的上表面(111)的第二切线(112)之间,所述第一切线(110)定位在所述中心(103、107)和所述颈部的底表面(109)之间的线的交叉部处,并且所述第二切线(112)定位在所述中心(103、107)和所述颈背部的上表面(111)之间的线的交叉部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结合部(113)是焊接接缝、凸缘结合部和搭接结合部中的至少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2)的型材是I梁型材或箱体梁型材中的一种。
8.一种用于矿物材料可动处理设备(1)的框架(2),所述框架包括贴靠地面支承框架的支承部(120)和附接到所述支承部以便接收矿物材料的后部(2’)以及包括弯曲底表面(109)的颈部(102),所述支承部(120)和后部(2’)经由所述颈部彼此附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2)还包括:所述支承部(120)上方的中央部(105),所述中央部附接到支承部;以及包括弯曲上表面(111)的弯曲颈背部(106),并且所述中央部(105)和后部(2’)经由所述颈背部彼此附接,并且所述上表面(111)和底表面(109)在相反方向上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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