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安全元件和安全元件的制造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58652.5 | 申请日: | 2011-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02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R·斯托布;A·席林;A·汉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OVD基尼格拉姆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42D15/00 | 分类号: | B42D15/00;B42D15/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俞海舟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元件 制造 方法 | ||
1.安全元件(1)、特别是有价证券,包含由一个或多个设计元件(22)组成的图案区域(21)以及至少在部分区域上包围图案区域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设计元件的背景区域(20),所述图案区域的形状提供可视觉看到的第一信息,其中安全元件(1)具有不透明的反射层(14),该反射层不设置在背景区域(20)内并且在图案区域(21)内设置在各第一区(31)内、但不设置在一个或多个第二区内或设置在一个或多个第二区内、但不设置在各第一区(31)内,其中各第一区(31)彼此间隔开小于300μm并且具有小于300μm的最小尺寸。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各第一区(31)在图案区域(21)上的面积份额在1与80%之间、特别在2与50%之间。
3.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项所述的安全元件,其特征在于,参照安全元件(1)的观察方向(10),安全元件(1)的所有在不透明的反射层(14)上方设置的层(15、16、17)至少在部分区域内是透明的或半透明的和/或透光地染色的。
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项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安全元件(1)具有装饰层(12)用以产生可视觉看到的第二信息(23、24、25),该装饰层至少在部分区域上叠加图案区域(21)以及背景区域(20),参照安全元件(1)的观察方向(10),装饰层(12)设置在不透明的反射层(14)的下方,并且安全元件的所有在不透明的反射层(14)与装饰层(12)之间设置的层(13)是透明的或半透明的。
5.按照权利要求1至3之一项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参照安全元件的观察方向,安全元件的所有在不透明的反射层下方设置的层至少在部分区域内是透明的或半透明的。
6.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项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安全元件(1)具有复制层(15),在复制层中在各第一区(31)内至少在部分区域上成型光活性的表面凸纹(18),特别是用以产生光学可变的效果。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表面凸纹(18)包括一个或多个选自下面的组的凸纹结构:衍射的光栅、全息照片、炫跃光栅、直线光栅、十字光栅、六边形光栅、不对称的或对称的光栅结构、回射的结构、微透镜、微棱镜、无序衍射结构、鹅眼膜结构或各向异性的或各向同性的无光泽结构或两个或更多个上述凸纹结构的叠加。
8.按照权利要求6至7之一项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在各第二区(32)内和/或在背景区域(20)内没有表面凸纹成型于复制层(15)中或成型这样的表面凸纹,其纵横比与在第一区内成型的表面凸纹相差至少50%。
9.按照权利要求6至8之一项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表面凸纹(18)成型在复制层(15)的面向不透明的反射层(14)的表面上,特别是成型到在复制面(15)与不透明的反射层(14)之间的边界面中。
10.按照权利要求6至9之一项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在多个第一区(31)内分别将微透镜或微棱镜作为表面凸纹(181)成型到复制层(15)中,特别是相应的微透镜或相应的微棱镜占据相应的第一区(31)的全面积。
11.按照权利要求6至10之一项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相应的第一区(31)的由表面凸纹覆盖的面积份额在图案区域(21)内局部发生变化。
12.按照权利要求6至11之一项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每个第一区(31)分成n个分区(32-36),在这些分区内将不同的凸纹结构作为表面凸纹成型到复制层(15)中,其中n≥2。
13.按照权利要求12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每个第一区(31)的每一分区(31-36)为m个观察方向之一配置,其中各相应的分区的面积大小局部地改变,以确定在为该相应的分区配置的观察方向上的局部亮度。
14.按照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安全元件(1),其特征在于,每个第一区(31)的每一分区(32-36)分别为k个颜色成分之一配置,其中,相应的分区的面积大小局部地改变以确定局部的亮度和色值。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OVD基尼格拉姆股份公司,未经OVD基尼格拉姆股份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58652.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