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产皮革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29077.6 | 申请日: | 2011-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393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0 |
发明(设计)人: | A·昆斯特;J·阿门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主分类号: | C14C3/08 | 分类号: | C14C3/08;C14C3/00;C14C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肖威;刘金辉 |
地址: | 德国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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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产 皮革 方法 | ||
1.一种生产皮革的方法,包括在含水浴液中用如下化合物的混合物处理蓝湿皮、剖白湿皮或裸皮:
(A)至少一种每分子具有至少两个官能团的三嗪的至少一种烷氧基化物,和
(B)至少一种氨的烷氧基化物或至少一种具有至少两个选自伯或仲氨基和羟基的官能团的化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烷氧基化物(A)选自每分子具有至少两个伯氨基的三嗪的烷氧基化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烷氧基化物(A)选自至少一种通式(I)的化合物的烷氧基化物:
其中R1选自NH2、C1-C10烷基和未被取代或被C1-C4烷基取代的C6-C14芳基。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烷氧基化物(B)选自至少一种三醇或三胺的烷氧基化物。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烷氧基化物(B)选自至少一种糖醇的烷氧基化物。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烷氧基化物(A)和烷氧基化物(B)各自独立地选自乙氧基化物和掺有至多50重量%氧化丙烯的乙氧基化物。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处理作为复鞣进行。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烷氧基化物(A)和烷氧基化物(B)的混合物具有的羟值为20-1000mg KOH/g。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方法,进一步包括用(C)至少一种伯C1-C30链烷醇的至少一种烷氧基化物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烷氧基化物(A)和烷氧基化物(B)以95:5-5:95的重量比使用。
11.可以通过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的方法得到的皮革。
12.根据权利要求11的皮革在制造服装坯料、家具、家具组件和汽车内部组件中的用途。
13.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1的皮革或由其得到的服装坯料、家具、家具组件和汽车内部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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