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重整烃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14810.7 | 申请日: | 2011-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442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发明(设计)人: | P.A.韩;N.B.贾科布森;A.H.汉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赫多特普索化工设备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B3/38 | 分类号: | C01B3/38;B01J8/0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张萍;李炳爱 |
地址: | 丹麦灵比尼***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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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整 方法 | ||
1. 从烃原料生产合成气的方法,其包括下列步骤:
(a) 通过以下方式来重整烃原料:将蒸汽加入到所述原料中,以形成烃-蒸汽混合物,使所述烃-蒸汽混合物通过具备多个催化剂管的辐射炉中的第一重整阶段,以及取出部分重整的烃流,所述多个催化剂管通过布置在所述辐射炉内的燃烧器来加热;
(b) 使来自所述辐射炉的部分重整的物流通过具备多个催化剂管的热交换重整器中的第二重整阶段,以及从所述热交换重整器中取出合成气的冷却流出物和部分重整的烃流的流出物流,所述多个催化剂管与来自步骤(c)的合成气的热流出物的至少一部分呈间接导热关系;
(c) 使来自所述热交换重整器的部分重整的烃流通过具备催化剂的固定床的自热重整阶段(ATR)或部分氧化阶段(POx),以及取出合成气的热流出物流,所述合成气的热流出物流中的至少一部分用作步骤(b)的热交换重整器中的加热介质;
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向步骤(b)的热交换重整器中加入冷却介质。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向所述热交换重整器的管支撑结构中直接加入所述冷却介质。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将热交换重整器中的冷却介质与来自辐射炉的部分重整的物流混合。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冷却介质为蒸汽。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蒸汽来源于加入到步骤(a)的第一重整阶段中的所述烃原料中的蒸汽。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来自步骤(c)的所有合成气的热流出物用作步骤(b)的热交换重整器中的加热介质。
7. 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项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部分重整的烃流的温度为700℃至840℃,优选为750℃至790℃;
所述冷却介质的温度为340℃至420℃,优选为370℃至390℃;
所述部分重整的烃流的温度为745℃至905℃,优选为800℃至850℃;
所述合成气的热流出物流的温度为930℃至1130℃,优选为1000℃至1060℃;以及
所述合成气的冷却流出物的温度为710℃至870℃,优选为750℃至810℃。
8. 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热交换重整器选自内插管式反应器、管壳式热交换器、和套管反应器,所述套管反应器具有配置在套管内部的催化剂、配置在套管外部的催化剂以及配置在套管的外部和内部的催化剂。
9. 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意项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在辐射炉中进行所述第一重整阶段之前,使所述烃原料通过绝热的预重整阶段。
10. 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项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将步骤(b)的合成气的流出物转化成氨合成气、甲醇合成气、DME合成气、用于通过费-托合成来生产烃的合成气、或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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