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视频直播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120569470.1 | 申请日: | 201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44577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杨宝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14 | 分类号: | H04N21/4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11353 | 代理人: | 雷志刚;潘士霖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海淀区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直播 系统 | ||
1.一种视频直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直播系统包括:信号发布模块、动中通装置、无线路由模块以及移动终端,所述动中通装置跟踪所述信号发布模块、接收由所述信号发布模块发布的视频信号并进行相应转换,转换后的视频信号经过所述无线路由模块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进行播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直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发布模块为卫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直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中通装置包括接收机、视频处理模块、协议转换器、视频发布模块以及卫星跟踪模块,所述卫星跟踪模块用于在运动过程中自动跟踪所述卫星,所述接收机接收所述卫星发布的视频信号并发送给所述视频处理模块转换成移动终端支持的视频文件,所述协议转换器接收视频文件并进行协议转换,协议转换器转换后的视频文件经过所述视频发布模块发送给所述无线路由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频直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中通装置还包括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经协议转换器转换后的视频文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直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路由模块通过WIFI传输数据给所述移动终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直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为手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569470.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应用于数字机顶盒的无线家居网关系统
- 下一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