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牙膏筒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144044.3 | 申请日: | 2011-05-0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542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 发明(设计)人: | 平苏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爱睿芯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D35/30 | 分类号: | B65D35/30;B65D35/44;B65D65/46 |
| 代理公司: | 无锡互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6 | 代理人: | 王爱伟 |
| 地址: | 214072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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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牙膏 | ||
1.一种牙膏筒,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牙膏筒本体和推动器,所述牙膏筒本体的一端口为牙膏出口端,另一端口设置有一可拆卸的封闭盖,所述推动器包括推动部、按压部以及连接所述推动部和按压部的可伸缩的连接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膏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牙膏筒本体为一圆柱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牙膏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器的推动部为直径与所述圆柱体内直径相同的圆柱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牙膏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为圆柱体,其外直径小于牙膏筒本体的内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膏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和按压部连接处设置有一个用于调整连接部伸缩的调整按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膏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的最大长度等于或大于所述牙膏筒本体的长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膏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包括推进方向上直径依次递增或递减的空心的连接分体,在所述连接部压缩时,直径小的连接分体嵌入在相邻的直径大的连接分体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膏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牙膏筒本体内的牙膏距装有所述封闭盖的一端预留预定长度的空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膏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牙膏筒本体带有封闭盖的一端的外边沿设置有两个对称的突耳。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牙膏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牙膏筒本体采用可被土地分解的透明的硬塑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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