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伽玛型髓内钉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40446.6 | 申请日: | 2011-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6967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曹双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健力邦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72 | 分类号: | A61B17/72 |
代理公司: | 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1 | 代理人: | 徐琳淞 |
地址: | 213141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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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股骨 伽玛型髓内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股骨伽玛型髓内钉。
背景技术
随着年龄的增加,股骨粗隆间、粗隆下出现骨折的几率越来越大。近年来,临床上常使用伽玛型髓内钉治疗该骨折。伽玛型髓内钉对骨折断端的影响较小,而且采用髓内固定,固定轴线接近股骨的轴心,承受的张应力和压应力最小,骨折断端应力遮挡最小,可实现加压,具有很多优点。但是,目前的髓内钉钉体的前部轴线与后部轴线的夹角为6°,拉力螺钉孔的轴线与钉体后部的轴线的夹角为56°,这种结构并不符合亚洲人,特别是中国人的人体解剖结构,会给伤者带来不适感,对治疗的效果造成了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符合中国人的人体解剖结构的股骨伽玛型髓内钉。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股骨伽玛型髓内钉,钉体的前部为设有锁钉孔的小直径段,后部为设有拉力螺钉孔的大直径段,钉体的前部的轴线与后部的轴线的夹角为5°,拉力螺钉孔的轴线与钉体后部的轴线的夹角为60°。
所述钉体的后部大直径段设有斜面。
所述钉体的头部为子弹头形状。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1)本实用新型的钉体的前部轴线与后部轴线的夹角为5°,拉力螺钉孔的轴线与钉体后部的轴线的夹角为60°,这种结构符合中国人的人体解剖结构,能有效减轻伤者的不适感,带来最好的治疗效果。
(2)本实用新型的钉体的后部大直径段设有斜面,这种结构有利于髓内钉的植入,有效减轻患者的痛苦。
(3)本实用新型的钉体的头部为子弹头形状,这种结构有利于髓内钉的植入,能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痛苦。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号为:
锁钉孔1、拉力螺钉孔2。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见图1,本实施例为股骨伽玛型髓内钉的钉体。
钉体的前部为设有锁钉孔1的小直径段,后部为设有拉力螺钉孔2的大直径段,钉体的前部的轴线与后部的轴线的夹角为5°,拉力螺钉孔2的轴线与钉体后部的轴线的夹角为60°,这种结构符合中国人的人体解剖结构,能有效减轻伤者的不适感,带来最好的治疗效果。。钉体的后部大直径段设有斜面,钉体的头部为子弹头形状,这种结构有利于髓内钉的植入,有效减轻患者的痛苦。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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