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小型块状建筑材料吊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17440.7 | 申请日: | 2011-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545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发明(设计)人: | 李向东;焦振宏;白梅;李健;王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22 | 分类号: | B66C1/22 |
代理公司: | 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04 | 代理人: | 田小伍 |
地址: | 450004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小型 块状 建筑材料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施工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小型块状建筑材料吊运装置。
背景技术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一些小型块状建筑材料进行吊运,传统的吊运方式是通过塔吊将吊笼吊至地面,然后由工人将小型块状建筑材料放入吊笼中,待吊笼被装满方可起吊,在装料过程中,长时间占用塔吊等垂直运输机械的作业时间,工作效率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大大缩短占用垂直运输机械的作业时间、提高吊运效率的小型块状建筑材料吊运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小型块状建筑材料吊运装置,包括支托、上下开口的筒状笼体和横杆,支托底部设有支腿,笼体底部设有位置不高于支腿的装卡件,笼体套装在支托外部,横杆从支托下方穿插在装卡件内。
所述装卡件为U型卡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本实用新型包括支托、上下开口的筒状笼体和横杆,支托底部设有支腿,笼体底部设有位置不高于支腿的装卡件,笼体套装在支托外部,横杆从支托下方穿插在装卡件内,该装置加工简便,成本低廉;使用时笼体通过吊车从码放好建筑材料的支托顶部落下,将建筑材料及支托罩入笼体内,然后将横杆插入笼体底部的U型卡槽内即可起吊笼体,大大简化了操作过程,使用简便,可大大缩短占用垂直运输机械的作业时间,有效提高吊运效率。
2、本实用新型可广泛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各类小型块状建筑材料的吊运,易于推广,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的小型块状建筑材料吊运装置,其包括支托2、上下开口的筒状笼体1和横杆4,在支托2底部设有支腿5,笼体1底部设有位置不高于支腿5的装卡件3,笼体1套装在支托2的外部,横杆4从支托2下方穿插在装卡件3内,在吊运物料时,支托2由横杆4承托。
在本实用新型中,装卡件3为U型卡槽,其位置与支腿5位置等高。笼体1为金属圆钢或螺纹钢焊接制成,笼体1的笼格间距为50mm-100mm。支托2为木方或型钢,间距为200mm-300mm。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过程为:笼体1通过吊车从码放好建筑材料的支托2顶部落下,将建筑材料及支托2罩入笼体1内;然后将横杆4插入笼体1底部的U型卡槽内即可起吊笼体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11744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卡扣式灌桩导管
- 下一篇:可调式平车卷钢卧装运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