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灯板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16667.X | 申请日: | 2011-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65914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李威龙;李铠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李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0 | 分类号: | F21S8/00;F21V19/00;F21V23/00;F21V17/10;F21W111/02;F21W131/103;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申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4 | 代理人: | 艾晶;周春发 |
地址: | 52359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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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板 | ||
1.一种灯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一基板、复数个直照型发光二极管、复数个侧照型发光二极,以及一控制模块;其中:
各直照型发光二极管,布设于该基板板面上,并与该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各侧照型发光二极管,排列配设于该灯板靠近板端的板面上,并与该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该控制模块设于该基板上,供连接外部电源并控制各直照型发光二极管及各侧照型发光二极的运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该灯板进一步包括有一槽板,该槽板在其板面设有两个平行配置的凸条,于各凸条的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一供基板板体插入的沟槽。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该基板于其相对设有侧照型发光二极管的板端形成有一凹口。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该控制模块预设有至少一种控制各直照型发光二极管及各侧照型发光二极管发光与否的控制模态。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该控制模块预设有至少一种控制各直照型发光二极管及各侧照型发光二极管光色的控制模态。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该控制模块预设有至少一种控制各直照型发光二极管及各侧照型发光二极管发光与否的控制模态;以及,预设有至少一种控制各直照型发光二极管及各侧照型发光二极管光色的控制模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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