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精华液滴管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09811.7 | 申请日: | 2011-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199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2 |
发明(设计)人: | 陈华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虞市欣昱塑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D34/00 | 分类号: | A45D34/00 |
代理公司: | 绍兴市越兴专利事务所 33220 | 代理人: | 张谦 |
地址: | 312300 浙江省绍***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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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精华液 滴管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精华液滴管,属于液体状化妆品容器的零配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精华液作为护肤品中的极品,成分精致、功效强大、效果显著,是高营养物质的浓缩,因此价格相对较贵。为了避免使用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浪费,一部分盛装精华液的瓶子都配备带有滴管的瓶盖,以防止一不小心倒出过量的精华液,造成浪费。但现有的滴管,由于其滴嘴是竖直设置,因此在精华液将要用完的时候,留在瓶底的一小部分精华液无法抽吸到。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将瓶底的精华液全部吸光的精华液滴管。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精华液滴管,包括底部带有滴嘴的直管,所述滴嘴与直管之间形成一个25~35度的夹角,即滴嘴与直管的底部延长线之间形成一个25~35度的夹角。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设置,所述滴嘴与直管之间的夹角为30度。
本实用新型精华液滴管,将滴嘴设计成一定的倾斜角度,有效的解决了置留瓶底的一小部分精华液无法抽吸到的问题。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精华液滴管,包括底部带有滴嘴2的直管1,滴嘴2与直管1之间形成一个25~35度的夹角。
滴嘴2与直管1之间的夹角优选为30度。
本实用新型精华液滴管,使直管1底部的延长线与滴嘴2之间形成一定的夹角,解决了置留瓶底的一小部分精华液无法抽吸到的问题。
上述实施例仅用于解释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构思,而非对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的限定,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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