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烟熏功能的电热锅有效
申请号: | 201120091703.1 | 申请日: | 2011-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359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16 |
发明(设计)人: | 陈瑞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27/08;A47J36/24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禹小明 |
地址: | 52831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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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熏 功能 电热锅 | ||
1.一种带烟熏功能的电热锅,包括外锅(2)、内锅(3)及加热器(4),加热器(4)安装在外锅(2)内底部,内锅(3)放置在外锅(2)内且置于加热器(4)的上方,其特征在于:加热器(4)包括有可分别控制的第一加热元件(41)和第二加热元件(42),内锅(3)底部的中心设有凸台(31),所述第一加热元件(41)位于内锅凸台(31)的下方,第二加热元件(42)位于内锅凸台(31)外侧底部的下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烟熏功能的电热锅,其特征是,所述内锅(3)的凸台(31)上设有活动的烟熏调料杯(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烟熏功能的电热锅,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加热元件(41)和第二加热元件(42)制成一体。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烟熏功能的电热锅,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加热元件(41)和第二加热元件(42)分别制成,第一加热元件(41)上设有固定脚(411),第二加热元件(42)下方设有固定连接板(421),通过该固定连接板(421)连接到第一加热元件(41)上的固定脚(411)。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烟熏功能的电热锅,其特征是,在所述第一加热元件(41)上设有固定脚(411),第二加热元件(42)上设有固定脚(422),第二加热元件(42)的固定脚(422)下方设固定连接板(421),第一加热元件(41)上的固定脚(411)与第二加热元件(42)上的连接板(421)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带烟熏功能的电热锅,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加热元件(41)相对于第二加热元件(42)上下活动连接,在第一加热元件上(41)的固定脚(411)上套置有弹簧(41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烟熏功能的电热锅,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二加热元件(42)的工作温度高于第一加热元件(41)的工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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