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燃烧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89687.2 | 申请日: | 2011-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6441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07 |
发明(设计)人: | 熊建;田发科;何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蓝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4/02 | 分类号: | F23D14/02;F23D14/46;F23D14/64 |
代理公司: | 武汉荆楚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2215 | 代理人: | 刘牧 |
地址: | 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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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燃气灶具 燃烧 | ||
1.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包括燃烧器头(1)及其下部设置的大火燃烧室(2)与小火燃烧室(3),所述大火燃烧室(2)与大火引射管(4)相通,大火引射管(4)的另一端设置有与大火阀体喷嘴(42)相配合的大火喷嘴进口(41),小火燃烧室(3)与小火引射管(5)相通,小火引射管(5)的另一端设置有与小火阀体喷嘴(52)相配合的小火喷嘴进口(51),大火燃烧室(2)与小火燃烧室(3)均为环形结构,且大火燃烧室(2)外绕小火燃烧室(3)设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大火燃烧室(2)包括成一体结构的左上大火燃烧分室(21)、右上大火燃烧分室(22)、右下大火燃烧分室(23)与左下大火燃烧分室(24),左上大火燃烧分室(21)的一端与右上大火燃烧分室(22)相连接,右上大火燃烧分室(22)的另一端与右下大火燃烧分室(23)相连接,右下大火燃烧分室(23)的另一端与左下大火燃烧分室(24)相连接,左下大火燃烧分室(24)的另一端与左上大火燃烧分室(21)相连接,且左上大火燃烧分室(21)、右上大火燃烧分室(22)、右下大火燃烧分室(23)与左下大火燃烧分室(24)沿同一圆周均匀设置;所述大火燃烧室(2)内设置有弧形的挡风板(6),挡风板(6)沿右下大火燃烧分室(23)、左下大火燃烧分室(24)的内侧设置,挡风板(6)的一端延伸至右上大火燃烧分室(22)、右下大火燃烧分室(23)的交接处,挡风板(6)的另一端延伸至左下大火燃烧分室(24),且挡风板(6)的弧度大于90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板(6)的弧度为100度–150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板(6)的弧度为120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火燃烧室(2)、小火燃烧室(3)的上部设置有燃烧器头(1),下部设置有安装固定装置(7),且在安装固定装置(7)上设置有安装孔(7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火引射管(4)与小火引射管(5)相互平行,大火引射管(4)上近大火喷嘴进口(41)的部位设置有大火引射管喉部(43),小火引射管(5)上近小火喷嘴进口(51)的部位设置有小火引射管喉部(53),大火引射管喉部(43)的直径大于19毫米,小火引射管喉部(53)的直径大于16.5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火引射管(4)、小火引射管(5)之间形成的引射管中心距(8)为40毫米,大火引射管(4)、小火引射管(5)与燃烧器头(1)的上平面之间形成的头管高度差(9)为58–62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头(1)的直径为110–120毫米,厚度为27–30毫米。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头(1)、大火燃烧室(2)、小火燃烧室(3)、大火引射管(4)、小火引射管(5)的制造材料为铸铁或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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