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低层住宅有效
申请号: | 201120012375.1 | 申请日: | 2011-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082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惠熙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31 | 代理人: | 刘林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低层 住宅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低层住宅。
背景技术
现有的大部分的低层住宅设计其实都是很单一的,量产化,没有太多突出的变化,即千“屋”一律。
低层住宅的地下室,往往由于日光不能到达和地下室无排水的管道污水排放问题,成为低层住宅设计和销售中的难点。
现有的低层住宅的停车一般为地上停车。地上停车占地面积大,对住宅环境影响较大。
低层住宅的私密性,也越来越受人重视了,因为西方低层住宅是不重视私密性的,就是一个院包房,中国的房子是房包院,随着我们国家对低层住宅项目的限制,土地越来越稀缺,一般的要求这种低层住宅容积率比较高,所以低层住宅与低层住宅之间离得比较近,所以私密性尤其的重要,这个也是现在低层住宅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点。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私密性的低层住宅。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层住宅,包括主建筑,及设置在主建筑下方的地下室;所述主建筑旁设置有为地下室引入阳光和新鲜空气的下沉庭院,及用于增加
景观绿化、改善居住环境的花园;所述主建筑侧面设置有与下沉庭院相连通的入户门。
作为优选,所述主建筑有l至3层,至少拥有卧室、起居厅、书房、厨房和卫生间。
作为优选,所述一层还设置向阳的老人房。
作为优选,所述二层主卧配备独立卫生间。
作为优选,所述三层设有超大面积的顶层露台,书房与露台相连。
作为优选,所述地下室配备有独立的停车位。
本实用新型的低层住宅,每户都有自己独立的下沉庭院。下沉庭院都位于南侧,为地下室引入阳光和新鲜空气,庭院景观经过精心雕琢,使地下室空间的舒适性和功能性得到全面提升,丰富了居家生活空间。同时,使回家成为一种美妙的过程,增强家的归属感,保证了住户之间的私密性。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较佳实施例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低层住宅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低层住宅另一角度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低层住宅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层住宅, 包括主建筑1,及设置在主建筑1下方的地下室2;所述主建筑1旁设置有为地下室2引入阳光和新鲜空气的下沉庭院3,及用于增加景观绿化、改善居住环境的花园4;每户都有自己独立的下沉庭院3。下沉庭院3都位于南侧,为地下室2引入阳光和新鲜空气,庭院景观经过精心雕琢,使地下室2空间的舒适性和功能性得到全面提升,丰富了居家生活空间。地下室2布局开放,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爱
好随意划分空间,彰显个性化生活。每户地下配备有独立的停车位,可以直接出入私家下沉庭院。地下车库的设计,使人车分流,同时也节省了大量的地上面积,增加了景观绿化面积,改善居住环境。
所述主建筑1侧面设置有与下沉庭院3相连通的入户门5。建筑一层边户型入户门5设置在建筑侧面,使住户可以经过私家庭院入户,使回家成为一种美妙的过程,增强家的归属感,保证了住户之间的私密性。同时,花园4与下沉庭院3的设计也营造出立体化的景观和生活空间。首层起居室开间宽绰,空间方正,提高生活舒适性和空间的利用率。一层还设置向阳的老人房,给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
所述主建筑有l至3层,至少拥有卧室、起居厅、书房、厨房和卫生间。挑空空间的设置,使一、二层的使用空间相联系,同时也体现出一种豪华的气度。二层主卧配备独立卫生间,加强私密性。所述三层设有超大面积的顶层露台6,书房与露台6相连。三层设有超大面积的顶层露台,绿意、阳光、情趣无限;住户可以在这里烧烤、聚会、休憩,尽情享受生活。书房与露台相连,为读书赏卷提供自成风格的静谧世界。
本实用新型的低层住宅,每户都有自己独立的下沉庭院。下沉庭院都位于南侧,为地下室引入阳光和新鲜空气,庭院景观经过精心雕琢,使地下室空间的舒适性和功能性得到全面提升,丰富了居家生活空间。同时,使回家成为一种美妙的过程,增强家的归属感,保证了住户之间的私密性。
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例,并不是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与权利范围,凡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述内容相同或等同的技术方案,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惠熙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中惠熙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012375.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房屋结构
- 下一篇:智能防盗型太阳能灭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