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拔销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58441.2 | 申请日: | 2011-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139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方广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许晓华 |
主分类号: | B25B27/02 | 分类号: | B25B27/02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胡根良 |
地址: | 322100 浙江省金华***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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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拔销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拔销器。
背景技术
一些与机件过盈配合的销钉很难拆除,采取破坏的方式对其进行拆除的话容易导致机件也一同被破坏。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拔销器,可以更容易地使销钉与机件分离。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拔销器,包括圆柱状杆体,所述圆柱状杆体的前端设有螺纹轴,所述螺纹轴的直径小于所述圆柱状杆体的直径,所述圆柱状杆体的后端设有凸台。
作为优选,所述圆柱状杆体上套设有活动套,所述活动套的长度小于所述圆柱状杆体的长度。
本发明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利用螺纹轴与销钉端部连接后对销钉进行拔除,可以更容易地使销钉与机件分离,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拔销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
图1所示为本发明拔销器,包括圆柱状杆体1,所述圆柱状杆体1的前端设有螺纹轴2,所述螺纹轴2的直径小于所述圆柱状杆体1的直径,所述圆柱状杆体1的后端设有凸台3。所述圆柱状杆体1上套设有活动套4,所述活动套的长度小于所述圆柱状杆体的长度。活动套4可以在圆柱状杆体1上滑动,活动套4与凸台3的冲击力可以帮助销钉的拔除。
使用时,利用销钉端部已有的螺纹孔,或者在销钉端部加工一个螺纹孔,利用螺纹轴与销钉端部连接后对销钉进行拔除,可以更容易地使销钉与机件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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