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应用超声测距的电视防近视预警系统以及预警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55427.7 | 申请日: | 2011-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84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于忠清;卜祥峰;王金龙;翟伟伟;富饶;崔九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尔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3 | 分类号: | H04N5/63;G01S15/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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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应用 超声 测距 电视 近视 预警系统 以及 预警 方法 | ||
1.一种实现防近视和节电功能的电视,其特征在于,包括超声波传感模块、被动热释电红外探头、电视内部接收模块、主处理器、电视电源模块,超声波传感模块、被动热释电红外探头分别通过电视内部接收模块与主处理器连接,主处理器连接电视电源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防近视和节电功能的电视,其特征在于,超声波传感模块、被动热释电红外探头设置在电视内部,直接与电视内部接收模块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防近视和节电功能的电视,其特征在于,超声波传感模块、被动热释电红外探头设置在电视外部,通过USB接口与电视内部接收模块连接。
4.一种采用上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预警系统的预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当超声波传感模块、被动热释电红外探头监测到电视机前有活动的人体信号时,判断其与电视的距离,如果小于规定的距离,则主处理器开始计时;
(2)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超声波传感模块、被动热释电红外探头在规定的距离内监测不到人体信号,则重复步骤(1);超过规定的时间后,超声波传感模块、被动热释电红外探头仍然监测到人体信号与电视的距离小于规定的距离,主处理器发出报警信号,进行下一步;
(3)人体信号退出规定的距离,一定时间间隔后,报警信号终止,电视恢复正常;如果人体信号仍然在规定的距离内,一定时间间隔后电视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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