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有效
申请号: | 201110411042.0 | 申请日: | 2011-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531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三仓千惠美;伏原和久;山田干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胶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37/06 | 分类号: | A63B37/06;A63B3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徐申民;杜娟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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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 | ||
1.一种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具有球状球核和至少一层包覆所述球状球核的外壳,所述球状球核由橡胶组合物形成,
所述橡胶组合物中含有(a)基材橡胶、(b)作为共交联剂的碳原子数为3~8个的α,β-不饱和羧酸以及/或者其金属盐、(c)交联引发剂、(d)羧酸以及/或者其盐以及(e)具有萘环的有机硫化合物;
当(b)作为共交联剂只含有碳原子数为3~8个的α,β-不饱和羧酸时,所述橡胶组合物进一步含有(f)金属化合物。
2.如权利要求1记载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橡胶组合物中,相对于(a)基材橡胶100质量份,含有5质量份~40质量份的(d)羧酸以及/或者其盐。
3.如权利要求1或2记载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橡胶组合物中,相对于(a)基材橡胶100质量份,含有0.05质量份~5质量份的(e)具有萘环的有机硫化合物。
4.如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记载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橡胶组合物中含有作为(e)具有萘环的有机硫化合物的萘硫酚类。
5.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记载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橡胶组合物中,相对于(a)基材橡胶100质量份,含有0.05质量份~2质量份的萘硫酚类。
6.如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记载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橡胶组合物中含有(b)作为共交联剂的碳原子数为3~8个的α,β-不饱和羧酸的金属盐。
7.如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记载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d)羧酸以及/或者其盐是脂肪酸以及/或者脂肪酸盐。
8.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记载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d)羧酸以及/或者其盐是碳原子数为4~30的羧酸以及/或者其盐。
9.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记载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橡胶组合物中,相对于(a)基材橡胶100质量份,含有15质量份~50质量份的(b)碳原子数为3~8个的α,β-不饱和羧酸以及/或者其金属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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