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建筑物平移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411041.6 | 申请日: | 2011-12-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53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 发明(设计)人: | 谷伟平;黄君毅;李国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鲁班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4G23/06 | 分类号: | E04G23/06 |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曾旻辉;胡杰 |
| 地址: | 510665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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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建筑物 平移 装置 | ||
1.一种建筑物平移装置,其包括有下轨道梁、上轨道梁及位于所述上轨道梁与所述下轨道梁之间的滚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轨道梁与建筑物的首层之间形成桁架结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物平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桁架结构包括有原二层梁、设于所述上轨道梁及所述原二层梁之间的多个原柱及多个钢管,所述上轨道梁、所述原二层梁与多个所述原柱形成多个矩形的空腔,所述钢管固定于所述原二层梁与所述上轨道梁之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平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个所述空腔内固定有两个所述钢管,且所述钢管的上端固定于所述原二层梁与所述原柱的连接处,所述钢管的下端固定于所述上轨道梁上。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平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管为长度可调节钢管。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平移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首层的所述原柱的下端设有第一自锁装置,所述第一自锁装置包围于所述原柱的外周,且所述第一自锁装置被包围于所述上轨道梁内;位于二层的所述原柱的下端设有第二自锁装置,所述第二自锁装置包围于所述原柱的外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物平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自锁装置及所述第二自锁装置的形状为上大下小的圆台状。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物平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自锁装置包括有壳体,所述壳体包围于所述原柱的外周,并与所述原柱形成环形空腔,所述环形空腔内填充有填充物。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建筑物平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材质为型钢,所述填充物为聚合物砼或砂浆。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物平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自锁装置为浇注形成的钢筋砼,且在浇注形成所述钢筋砼时,在混凝土中加入锚筋。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物平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管的两端采用法兰连接的方式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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