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对可视化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防护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00275.0 | 申请日: | 2011-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17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蒋喜趁;甘艳;张真继;施先亮;朱晓敏;林自葵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9/30;H04L9/08;H04L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朱琨 |
地址: | 100044 北京市西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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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视化 信息系统 进行 安全 防护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信息安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对可视化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防护的方法,包括对可视化信息系统从内到外建立安全防护措施。
背景技术
可视化信息系统类似于现在的视频监控系统,但在应用于物流方面时,更加侧重安全预警以及产品溯源的功能,而不仅仅局限于视频的监控以及查看。该系统多用于政府以及企业的监管,可以对食品或者其他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并且有利于出问题之后的追踪溯源。鉴于安全预警以及产品溯源功能的实现,要求可视化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需要得到保障。
可视化信息系统是基于物联网技术而产生的,而现在的物联网技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可能会篡改可视化信息系统中的重要的两个信息:视频信息以及数据信息。若这两方面的信息被篡改的话,便破坏了视频以及数据信息的一一对应关系,从而使得追踪溯源无法实现,也就不能实现政府和企业的监管。
物联网指的是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如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种种装置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网络。从物联网的概念中可以知道,物联网是一种虚拟网络与现实世界实时交互的新型系统,其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其特点是无处不在的数据感知、以无线为主的信息传输、智能化的信息处理,用户端可以延伸和扩展到任何两件物品之间。因为与物联网相结合的互联网本身就早已存在许多安全问题,传感网和无线网络与一般网络相比存在着特殊的安全问题,而物联网又以传感网、无线网络为核心技术,这更是给各种针对物联网的攻击提供了广阔的土壤,使物联网所面临的安全问题更加严峻。
可视化信息系统基于物联网技术,会运用到RFID无线射频技术、传感器网络,同时由于可视化是其中很重要的功能,所以对视频的加密时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需要重点研究。其次就是数据传输过程的加密,数据库的安全,以及无线传感器网络的稳健性以及保密性,都是影响整个系统安全的部分。
在可视化信息系统中,会采集关键点的视频信息,这些视频信息数据量大,因此在传输前需要进行视频压缩。同时因为该视频信息集成了物流信息以及相应的视频影像,能够实现产品追踪以及防伪溯源,所以需要对视频信息进行加密,保证视频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人篡改以及窃取。目前视频的加密技术已经成熟,视频压缩软硬件通常采用某种国际压缩标准,常用的有M-JPEG,MPEG-1,MPEG-2,MPEG-4,H.263,H.264等。视频压缩技术的发展推动了视频监控系统的发展,但同时视频监控系统对视频压缩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MPEG-1和MPEG-2在监控系统中逐渐被MPEG-4,H.263等标准取代。目前MPEG-4和MPEG-4ASP在视频监控系统中应用较多。作为一种新的压缩标准,H.264在编码效率、图像质量、网络适应性和抗误码性等方面都取得了成功。虽然H.264算法复杂,实现困难,但随着集成电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其自身的不断优化,它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广泛。
对H.264、MPEG-4、M-JPEG进行比较,见如下表格:
表1H.264、MPEG-4、M-JPE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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