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85557.8 | 申请日: | 2011-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337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邱锦昱;张尧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19/02 | 分类号: | F16L19/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世贸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128 | 代理人: | 严新德 |
地址: | 20160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平面 接触 加强 结构 | ||
1.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由一个管件和一个螺母构成,所述的管件的前端外壁上沿圆周向设置有一个第一凸台,所述的螺母套设在管件的前端外圆周上,螺母后端的内圆周上设置有向轴心方向凸出的第二凸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凸台的后端面与所述的第二凸台的前端面相邻,在所述的第一凸台和第二凸台中,至少有一个凸台、其根部的轴向长度大于其外缘的轴向长度,在所述的第一凸台的后端面和所述的第二凸台的前端面中,至少有一个端面为曲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曲面为圆锥面、或者球面、或者抛物面、或者近似球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凸台的根部的轴向长度大于其外缘的轴向长度,第一凸台的后端面呈曲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凸台的根部的轴向长度大于其外缘的轴向长度,第二凸台的前端面呈曲面, 所述的第二凸台的外缘位于第二凸台的圆环内侧。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凸台的根部的轴向长度大于其外缘的轴向长度,第一凸台的后端面呈曲面,所述的第二凸台的根部的轴向长度大于其外缘的轴向长度,第二凸台的前端面呈曲面,所述的第二凸台的外缘位于第二凸台的圆环内侧。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凸台的外径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的螺母的内径、并大于所述的第二凸台的内径,第二凸台的内径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的管件的外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凸台的后端面和第二凸台的前端面配合。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凸台的后端面或者第二凸台的前端面中的任意一个径向截面的外缘呈圆形,第一凸台的后端面或者第二凸台的前端面的直径沿其轴向渐变;或者第一凸台的后端面和第二凸台的前端面中的任意一个径向截面的外缘均呈圆形,第一凸台的后端面和第二凸台的前端面的直径各自沿其轴向渐变。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平面接触的加强扣接结构,其特征在于:第一凸台后端面的轴心与第二凸台前端面的轴心重合,并与管件和螺母的轴心重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未经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85557.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用于加工锥形定位面的卡具
- 下一篇:一种夹持孔定位刀片的夹具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