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钣焊机匣的激光刻型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73136.3 | 申请日: | 2011-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98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发明(设计)人: | 阚田田;邱兆峰;高献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26/36 | 分类号: | B23K26/36;B23K26/18 |
代理公司: | 沈阳东大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109 | 代理人: | 李运萍 |
地址: | 110043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钣焊机匣 激光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材料加工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钣焊机匣的激光刻型方法。
背景技术
激光刻型前需要将零件的表面涂上保护层,传统的刻型方法是采用事先设计好的样板(如图1、图2所示),利用划刀沿着限定腐蚀部位清楚地在保护层上划出所有外形线,整个过程需要手工完成。由于所加工零件为锥形曲面形状,操作者在刻线、移形过程中误差积累较大;另外,该方法加工效率低,加工周期长;同时,无法保证零件尺寸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很难保证外形线所需要的精度要求,还需要大量的刻型样板。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加工效率高,加工周期短的钣焊机匣的激光刻型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钣焊机匣的激光刻型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在零件表面涂保护层;
步骤二:根据保护层厚度,选取激光器的激光参数,并在零件的工艺边上进行参数试切割;若保护层完全切透,且未暴露出基体材料,则判断该参数合格;若保护层完全切透,暴露出基体材料,并在基体材料上留下划痕,则判断该参数不合格;此时,减少激光功率,重新进行试切割,直至找到合格的参数为止;若保护层未完全切透,则判断该参数不合格;此时,增加激光功率,重新进行试切割,直至找到合格的参数为止;
步骤三:按照试切割中确定的激光参数进行正式切割。
步骤二中所述的选取激光器的激光参数如下:
当保护层厚度为15μm:选取脉宽0.0018ms,脉冲频率100Hz,激光功率20W;
当保护层厚度为30μm:选取脉宽0.0018ms,脉冲频率100Hz,激光功率50W;
当保护层厚度为50μm:选取脉宽0.0018ms,脉冲频率100Hz,激光功率75W。
所述激光器采用CO2激光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激光刻型方法无接触加工,无机械变形,加工质量好,自动化程度高,其稳定性大大提高。本发明在零件表面涂层处进行柔性切割,使划线、刻型一步完成,代替了传统的手工刻型方法,提高了加工效率及尺寸精度;同时,可以节约大量用于制造样板的材料,降低了成本;另外,可以在很多程度上减轻操作者的劳动强度。
附图说明
图1是传统的刻型方法采用的样板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A-A剖视图;
图3是刻型前的图样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刻型后的图样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钣焊机匣的激光刻型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在零件表面涂保护层;
保护层材料的特性会影响标刻加工的效果,这些特性包括反射率、吸收特性、导热性、工件的颜色和表面光洁度。激光必须被吸收才能产生热量,如果被加工的材料对激光具有很强的反射性,就需要增大激光功率,降低脉冲频率,从而获得更高的峰值功率。对于反光性材料,可能就根本无法进行标刻加工。保护层的厚度一般选取10μm~50μm,这样,激光切割时易于将保护层切透且不伤零件的基体材料;本实施例采用的保护层为AC850胶。
步骤二:根据保护层厚度,选取激光器的激光参数,并在零件的工艺边上进行参数试切割;若保护层完全切透,且未暴露出基体材料,则判断该参数合格;若保护层完全切透,暴露出基体材料,并在基体材料上留下划痕,则判断该参数不合格;此时,减少激光功率,重新进行试切割,直至找到合格的参数为止;若保护层未完全切透,则判断该参数不合格;此时,增加激光功率,重新进行试切割,直至找到合格的参数为止。
所述的选取激光器的激光参数的具体过程如下:
(1)当保护层厚度为15μm:
选取脉宽0.0018ms,脉冲频率100Hz,激光功率100W进行试切割,结果保护层完全切透,暴露出基体材料,并在基体材料上留下较深划痕;判定该参数不合格,减少激光功率,继续进行试切割;
选取脉宽0.0018ms,脉冲频率100Hz,激光功率50W进行试切割,结果保护层完全切透,暴露出基体材料,并在基体材料上留下较深划痕;判定该参数不合格,减少激光功率,继续进行试切割;
选取脉宽0.0018ms,脉冲频率100Hz,激光功率20W进行试切割,结果保护层完全切透,且未暴露出基体材料,判定该参数合格。
(2)当保护层厚度为30μ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73136.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