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传送数据的方法、系统及通信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65822.6 | 申请日: | 2011-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31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1 |
发明(设计)人: | 侯现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温青玲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传送 数据 方法 系统 通信 终端 | ||
1.一种传送数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在通信接口初始化过程中,检测要传送的数据中是否包含预设标识信息,所述预设标识信息为当用户主动进行传送数据时,在要传送的数据中添加的标识;
若是,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合法数据,删除所述要传送的数据中包含的预设标识信息,并传送所述数据;
若否,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禁止外发所述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标识信息为操作标识OID,所述OID为:应用标识APPID、动作标识ACTID或者引用计数器的任意组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要传送的数据中是否包含预设标识信息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下述步骤:
判断OID是否合法,若是,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合法数据,若否,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所述数据或者禁止外发所述数据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下述步骤:
清空OID中的所有信息。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OID包括应用标识APPID、动作标识ACTID和引用计数器N时,所述判断所述OID是否合法,若是,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合法数据,若否,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的步骤具体为:
判断所述APPID是否合法,若APPID不合法,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
若APPID合法,则判断所述ACTID是否合法,若ACTID不合法,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
若ACTID合法,则判断所述引用计数器N值是否合法,若引用计数器N值不合法,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
若引用计数器N值合法,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合法数据。
6.一种传送数据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在通信接口初始化过程中,检测要传送的数据中是否包含预设标识信息,所述预设标识信息为当用户主动进行传送数据时,在要传送的数据中添加的标识;
数据传送单元,用于若是,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合法数据,删除所述要传送的数据中包含的预设标识信息,并传送所述数据;
禁止外发单元,用于若否,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禁止外发所述数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标识信息为操作标识OID,所述OID为:应用标识APPID、动作标识ACTID或者引用计数器的任意组合。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OID是否合法,若是,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合法数据,若否,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清空单元,用于清空OID中的所有信息。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OID包括应用标识APPID、动作标识ACTID和引用计数器N时,所述判断单元具体包括: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APPID是否合法,若APPID不合法,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若APPID合法,则判断所述ACTID是否合法,若ACTID不合法,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
第三判断模块,用于若ACTID合法,则判断所述引用计数器N值是否合法,若引用计数器N值不合法,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非法数据,若引用计数器N值合法,则判定所述要传送的数据是合法数据。
11.一种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终端包括权利要求6至10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传送数据的系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经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65822.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数据显示系统、数据中继设备、数据中继方法、数据系统、接收设备和数据读取方法
- 数据记录方法、数据记录装置、数据记录媒体、数据重播方法和数据重播装置
- 数据发送方法、数据发送系统、数据发送装置以及数据结构
- 数据显示系统、数据中继设备、数据中继方法及数据系统
- 数据嵌入装置、数据嵌入方法、数据提取装置及数据提取方法
- 数据管理装置、数据编辑装置、数据阅览装置、数据管理方法、数据编辑方法以及数据阅览方法
- 数据发送和数据接收设备、数据发送和数据接收方法
- 数据发送装置、数据接收装置、数据收发系统、数据发送方法、数据接收方法和数据收发方法
- 数据发送方法、数据再现方法、数据发送装置及数据再现装置
- 数据发送方法、数据再现方法、数据发送装置及数据再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