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重金属污染底泥固化剂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42103.2 | 申请日: | 2011-1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032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0 |
发明(设计)人: | 贺建敏;陈桂秋;曾光明;李欢可;晏铭;尚翠;周颖;官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大学 |
主分类号: | C04B28/00 | 分类号: | C04B28/00;C02F11/00 |
代理公司: |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 43008 | 代理人: | 赵洪;杨斌 |
地址: | 410082 湖南省长沙***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金属 污染 固化剂 | ||
1.一种重金属污染底泥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化剂包括以下质量分数的组分:
水泥 20%~50%;
粉煤灰 40%~70%;
膨润土 5%~15%;和
外加剂 3%~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金属污染底泥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加剂包括硝酸钙、亚硝酸钠、偏铝酸钠、硫酸钠、木质素磺酸钠、十二烷基硫酸钠和三乙醇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重金属污染底泥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加剂的各组分的质量分数为:硝酸钙10%~30%,亚硝酸钠10%~30%,偏铝酸钠10%~30%,硫酸钠20%~50%,木质素磺酸钠1%~5%,十二烷基硫酸钠1%~5%,三乙醇胺0.5%~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南大学,未经湖南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4210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