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催化裂化汽油与焦化柴油混合加氢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21314.8 | 申请日: | 2011-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599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柳伟;刘继华;李扬;宋永一;牛世坤;李士才;徐大海;丁贺;赵桂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10G67/00 | 分类号: | C10G6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催化裂化 汽油 焦化 柴油 混合 加氢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催化裂化汽油与焦化柴油的混合加氢方法,具体的说是一种提高催化汽油加氢脱硫选择性及延长加氢脱硫装置和下游焦化柴油加氢装置运作周期的组合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尾气排放的有害物对大气的污染日益为人们所重视,各国对车用汽油规格要求如烯烃含量、硫含量等指标日益提高。降低成品车用汽油硫和烯烃含量,可有效地减少汽车尾气中有害物的排放量。因此,国家不仅制定了日益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并对车用汽油中有害物及相关质量控制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成品汽油中,催化裂化(FCC)汽油占的比重很大,大约占成品汽油的70~80%,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FCC汽油的清洁化成为了解决汽油清洁化问题的关键。
目前,在FCC汽油清洁化技术中,选择性加氢脱硫技术是主要的、也是最有效的技术手段。针对我国催化裂化(FCC)汽油的特点,近年来,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FRIPP)一直致力于FCC汽油选择性加氢脱硫催化剂及工艺技术的开发,FRIPP开发的OCT-MD FCC汽油选择性加氢脱硫工艺,采用专门开发的FGH-21/FGH-31组合催化剂和配套的加氢工艺,产品汽油硫含量可以达到50mg/g,RON辛烷值损失小于1.5个单位。OCT-MD工艺中稳定FCC汽油经无碱脱臭后进分馏塔分馏出轻、重组分,重组分经换热及加热炉加热后进入加氢反应器进行加氢后与轻组分混合得到低硫清洁汽油。然而,由于催化裂化汽油中含有较多的烯烃、二烯烃,因此,重组分经过换热器及加热炉加热时容易结焦,且在反应条件下,重组分一般为气态,生成的结焦物颗粒很难被带走,从而滞留在换热器或加热炉内,致使换热器或加热炉内压降增加,而一旦反应条件不稳致使加热炉及换热器进料为液相,积累的焦粉等结焦物会短时间内进入反应器致使反应器压降快速增加,导致装置被迫停工。此外,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脱硫深度逐渐加深,对催化剂的选择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催化汽油选择性加氢脱硫装置选择性及运作周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发明内容
针对催化裂化汽油选择性加氢脱硫技术换热器及加热炉结焦问题及选择性脱硫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催化裂化(FCC)汽油与焦化柴油混合加氢方法。
本发明的催化裂化汽油-焦化柴油混合加氢方法包括如下内容:
(1)FCC汽油进入无碱脱臭单元,进行脱硫醇处理;
(2)无碱脱臭后的FCC汽油进入加氢预分馏塔,分馏为轻汽油和重汽油;轻汽油与重汽油的切割温度为40℃~80℃;
(3)步骤(2)所得重汽油与焦化柴油混合后与氢气混合,进入加氢精制反应器,与加氢脱硫催化剂接触,进行加氢脱硫反应;
(4)步骤(3)得到的加氢反应流出物进入气液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
(5)步骤(4)得到的液相经分馏后得到加氢重汽油以及预处理的焦化柴油,加氢重汽油与步骤(2)所得轻汽油混合后作为清洁汽油产品出装置,步骤(4)所得气相循环氢循环回加氢反应器。
根据本发明的催化裂化汽油与焦化柴油混合加氢方法,其中步骤(1)中所述的无碱脱臭为本领域的常规操作。无碱脱臭条件一般为:反应压力0.1~1.0MPa,反应温度20℃~70℃,进料空速0.5~2.0h-1,空气流量/进料量体积比为0.1~1.0。FCC稳定汽油的终馏点一般低于205℃。
步骤(2)中轻汽油与重汽油的切割温度一般为40℃~80℃,优选为50℃~70℃。轻汽油与重汽油的具体切割温度应视无碱脱臭的结果来判断。
步骤(3)中,所述FCC重汽油与焦化柴油所组成混合进料的氮含量一般控制为300μg/g~1000μg/g。其中所述焦化柴油的初馏点控制不低于205℃,优选为210℃~230℃,终馏点为360℃~380℃,氮含量一般为800μg/g~2500μg/g。
步骤(3)中FCC重汽油与焦化柴油混合并与氢气混合后,可以先经换热器与加氢反应流出物换热后再进入加热炉进行加热,加热后的混合原料进入加氢精制反应器进行反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21314.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