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电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90592.1 | 申请日: | 2011-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78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8 |
发明(设计)人: | 张守军;鲁万宝;赵成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德博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20 | 分类号: | C10J3/20;C10J3/48;C10J3/84;C10J3/66;C10J3/86;C10J3/72;F02B43/08;F02B6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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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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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物 气化 发电 系统 | ||
1.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生物质经破碎、干燥后进入气化炉,经空气预热器预热的空气从气化炉底部加入气化炉,与生物质反应后生成高温燃气,产物进行气固分离,未反应的残炭被收集下来,通过返料装置回到气化炉进一步反应,分离后的高温燃气经过旋风除尘器、燃气-烟气换热器和净化装置进行除尘、降温和除焦后送入内燃发电机组发电,内燃发电机组排出的高温烟气经过空气预热器和余热锅炉分别预热空气和产生蒸汽,然后经过燃气-烟气换热器再热进入干燥机干燥生物质原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炉产生的燃气的流经顺序依次为燃气-烟气换热器、净化装置、内燃发电机组。
3.权利要求1中所述内燃发电机组出口烟气的流经顺序依次为空气预热器和余热锅炉(二者并联)、燃气-烟气换热器、干燥机。
4.权利要求1中所述燃气-烟气换热器出口处的燃气温度不低于35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温预热空气采用内燃发电机组排烟预热空气的方式产生,预热温度范围为300~40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电系统,其中,加入的生物质原料水分低于5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电系统,其中,返料装置返料风采用降温后的内燃发电机组烟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干燥和破碎后的生物质原料应达到粒径小于10cm,水分小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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