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口腔清新剂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66956.2 | 申请日: | 2011-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096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发明(设计)人: | 曹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曹婷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 | 分类号: | A61K36/899;A61K8/97;A61P1/02;A61Q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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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72100 山东省济宁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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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口腔 清新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口腔清新剂。
背景技术
口腔异味是指口内出气臭秽的一种症状。贪食辛辣食物或暴饮暴食,疲劳过度,感邪热,虚火郁结,或某些口腔疾病,如口腔溃疡、龋齿以及消化系统疾病都可以引起口气不清爽。口腔异味多由肺、脾、胃积热或食积不化所致,这些东西长期淤积在体内排不出去就变成了毒素。口腔异味的形成大多是由身体毒素长期累积形成的物。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口腔清新剂。
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口腔清新剂,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质制成的药剂:猫眼草3-7份、丁香5-10份、芦荟1-5份、厚朴5-15份、白茅根0.1-0.5份、薄荷1-5份、儿茶5-10份、陈皮3-8份、藿香5-10份和青黛3-8份。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口腔清新剂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质制成的药剂:猫眼草5份、丁香8份、芦荟4份、厚朴12份、白茅根0.3份、薄荷5份、儿茶7份、陈皮5份、藿香10份和青黛5份。
优选地,所述药剂为片剂、分散片、汤剂、漱口剂或胶囊剂。
本发明所述的口腔清新剂具有矫正或消除口腔中的异味、异臭、清洁口腔、改善口腔内卫生状况的功效,无任何不良反应,制造成本低,矫正效果好的特点。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这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可以做出各种修改或改进,但是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均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
实施例1本发明漱口剂的制备
称取猫眼草50克、丁香80克、芦荟40克、厚朴120克、白茅根3克、薄荷50克、儿茶70克、陈皮50克、藿香100克、青黛50克、和水1000克,置于密封的烧瓶内。在70℃的水浴下加热3小时,冷却,过滤,收集滤液即得。
实验例
口腔异味的法官检测法:
这种方法是口腔异味诊断中的黄金标准,即,使10名具有至少三年以上口腔临床经验的口腔医生扮演“法官”的角色,直接检查患者的口中呼出气体的味道。如果10名中有7名以上的医生认为患者的口气令人不愉快,则认为该患者具有口腔异味。
对100位通过上述方法诊断患有口腔异味的患者使用实施例1中制备的漱口剂进行治疗,一次使用20ml,一次口含5分钟。之后,并请10名具有至少三年以上口腔临床经验的口腔医生分别对治疗结果进行评价,认为口腔异味消除的为1分,认为口腔异味未消除的为0分。评分结果为7分以上的表明口腔异味消除,评分结果低于7分的表明口腔异味未消除。每隔1小时对测试结果进行一次评分。
结果表明,使用后立即进行评分,100位患者的得分均为10分,表明口腔异味消除。一直到3小时时,才第一次出现评分结果低于7分。这表明本发明的口腔清新剂的效果可以持续至少2小时以上。而一般常规清新剂的保持时间也不超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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