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使椎骨结合的植入物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61609.0 | 申请日: | 2011-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975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F·科弗;L·塔迪亚;E·菲舍尔;M·摩尔;T·阿尼克;G·普罗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思邦科技脊柱智慧集团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70 | 分类号: | A61B17/70;A61B17/90;A61B17/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马江立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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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椎骨 结合 植入 系统 | ||
1.一种用于使椎骨结合的植入物系统,包括:
a)植入物(50),所述植入物沿着纵轴具有植入物长度(IL),所述植入物设置成被旋入由两个椎骨(W1,W2)界定的椎间盘腔(70)中,
b)引导套管(10),所述植入物(50)穿过所述引导套管被旋入所述椎间盘腔(70)中,在所述旋入过程中,所述引导套管以肩部(36,38)支承在所述两个椎骨(W1,W2)上,以及
c)钻头(40),所述钻头能够从所述引导套管(10)的朝向外科医生的近端插入所述引导套管中,所述钻头具有柄杆(42),所述柄杆在其背离外科医生的远端上带有钻头头部(46),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钻头(40)的所述柄杆(42)上设计有止挡件(48),所述止挡件与所述引导套管(10)共同作用,使得一旦所述钻头(40)相对于所述引导套管(10)到达轴向止挡位置,就阻止所述钻头(40)向所述引导套管(10)内进一步插入;
在所述轴向止挡位置中,所述钻头头部(46)突出超过所述引导套管(10)的所述肩部(36,38)一钻孔长度(BL),所述钻孔长度小于所述植入物长度(IL)。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入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物(50)在其远端半部、亦即在所述旋入过程中背离外科医生的半部中具有最大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植入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物(50)具有基本上为双椎体的形状。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植入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钻孔长度(BL)小于所述植入物长度(IL)的2/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植入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钻孔长度(BL)小于所述植入物长度(IL)的1/2。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植入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物(50)在其近端、亦即在所述旋入过程中朝向外科医生的端部上具有基部(52),所述基部沿着两个与所述植入物的所述纵轴垂直地延伸的方向具有不同的尺寸(a1,a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植入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沿着所述两个方向的所述尺寸(a1,a2)与所述钻头头部(46)的直径匹配成:所述椎骨(W1,W2)之间的距离(A)和角度(α)在已利用所述钻头(40)产生钻孔并且所述植入物(50)位于所述椎骨(W1,W2)之间的第一角向位置时与在未利用所述钻头(40)产生钻孔并且所述植入物(50)位于第二角向位置时大小相等,该第二角向位置通过从所述第一角向位置转动得到。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植入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套管(10)在其远端上具有两个间隔舌(32,34),所述间隔舌在与所述引导套管(10)的纵向(12)垂直的方向上具有宽度(b),当所述引导套管(10)利用所述肩部(36,38)支承在所述两个椎骨(W1,W2)上时,所述间隔舌使所述椎间盘腔(70)保持在被撑开的位置,使得在所述植入物(50)不存在时,所述椎骨(W1,W2)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间隔舌(32,34)的宽度(b)。
9.根据引用权利要求7时的权利要求8所述的植入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52)在所述两个方向上的所述尺寸(a1,a2)之差与由所述钻头头部产生的所述钻孔的直径和所述间隔舌的宽度(b)之差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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