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管理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52884.6 | 申请日: | 2011-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866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21 |
发明(设计)人: | 篠田耕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电装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B60L11/18;H01M10/4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刘瑜;王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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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管理 装置 | ||
1.一种电池管理装置(16),包括:
电池检查器(16b),其确定在电池驱动设备中使用的电池(11)是正规的电池还是不正规的电池;以及
控制单元(16c),其在所述电池检查器(16b)确定所述电池(11)是不正规的电池时,通过使用除了所述不正规的电池之外的电源来操作所述电池驱动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管理装置(16),其中,所述电池驱动设备是将所述电池(11)用作电源的车辆(1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池管理装置(16),还包括:
充电禁止单元,其在所述电池检查器(16b)确定所述电池(11)是不正规的电池时,禁止对所述电池(11)进行充电。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池管理装置(16),其中
所述控制单元(16c)通过内燃机而非使用所述不正规的电池来操作所述电池驱动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池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电池(11)包括多个子电池组件,
所述电池检查器(16b)确定所述电池(11)的所选择的子电池组件的正规性,以及
所述控制单元(16c)使用除了不正规的子电池组件之外的子电池组件来操作所述电池驱动设备。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管理装置(16),还包括:
选择单元(516),其基于从所述控制单元(16c)接收的信息来选择所述子电池组件,以向所述电池驱动设备提供来自除了所述不正规的子电池组件之外的子电池组件的电力。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管理装置(16),其中
所述子电池组件中的一个子电池组件是主电池,
所述子电池组件中的一个子电池组件是辅助电池(511),
所述电池检查器(16b)确定所述主电池是正规的还是不正规的,以及
当所述电池检查器(16b)确定所述主电池是不正规的时,所述控制单元(16c)通过仅使用所述辅助电池(511)来操作所述电池驱动设备。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管理装置(16),其中
所述子电池组件是多个电池模块(11a),
所述电池检查器(16b)确定所述电池模块中的每一个的正规性,以及
所述控制单元(16c)通过仅使用正规的电池组件(11a)来操作所述电池驱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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