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事件通知方法、终端设备和认证服务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100739.6 | 申请日: | 2011-04-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527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24 |
| 发明(设计)人: | 树贵明;丁志明;方平;张志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4/12 | 分类号: | H04W4/12;H04W12/00;H04W6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事件 通知 方法 终端设备 认证 服务器 | ||
1.一种事件通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终端设备接收网络侧设备发送的第一通知消息,所述第一通知消息携带组标识信息和停止服务指示信息;
确定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的组标识信息与所述第一通知消息携带的组标识信息一致之后,所述终端设备根据所述第一通知消息携带的停止服务指示信息停止使用网络传输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根据所述第一通知消息携带的停止服务指示信息停止使用网络传输数据包括:
处于离网状态的终端设备在所述停止服务指示信息所指示的停止服务时间段内停止执行入网的操作;或者,
处于在网状态的终端设备在所述停止服务指示信息所指示的停止服务时间段内停止向当前服务的网络发送数据;或者,
处于在网状态的终端设备在接收到所述停止服务指示信息后退出网络,并在所述停止服务指示信息所指示的停止服务时间段内不再执行入网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接收网络侧设备发送的第一通知消息之前,还包括:
所述终端设备获得预先配置在所述终端设备中的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的组标识信息;或者,
在所述终端设备与网络的相互认证成功之后,所述终端设备接收认证服务器发送的认证成功消息,所述认证成功消息携带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的组标识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处于睡眠状态或激活状态;
所述终端设备接收网络侧设备发送的第一通知消息包括:
所述终端设备接收认证服务器通过服务接入网关中的事件通知功能实体发送的第一通知消息;所述第一通知消息是由所述认证服务器在需要对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中的终端设备停止服务时,发送给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对应的至少一个锚定认证器,再由所述锚定认证器发送给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对应的至少一个服务接入网关,再由所述服务接入网关通过所述服务接入网关中的事件通知功能实体发送给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对应的至少一个基站,然后由所述基站在所述基站覆盖区域内广播的。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处于空闲状态;
所述终端设备接收网络侧设备发送的第一通知消息包括:
所述终端设备接收认证服务器通过锚定的寻呼控制器发送的第一通知消息;所述第一通知消息是由所述认证服务器在需要对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中的终端设备停止服务时,发送给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对应的至少一个锚定认证器,再由所述锚定认证器通过锚定数据路径功能实体发送给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对应的至少一个锚定的寻呼控制器,再由所述锚定的寻呼控制器发送给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对应的至少一个中继寻呼控制器或基站,再由所述中继寻呼控制器发送给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对应的至少一个基站,然后由所述基站在所述基站覆盖区域内广播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如果所述终端设备未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则在需要使用网络进行数据传输时,所述终端设备退出所述空闲状态,向所述终端设备所在区域的基站发送测距请求消息,所述测距请求消息携带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的组标识信息和所述终端设备退出空闲状态的指示信息;
所述终端设备接收所述终端设备所在区域的基站发送的测距响应消息,所述测距响应消息携带所述终端设备所属设备组的组标识信息和停止服务指示信息;所述测距响应消息是所述基站确定所述测距请求消息中携带的组标识信息与所述锚定的寻呼控制器或所述中继寻呼控制器发送的第一通知消息中携带的组标识信息相同之后发送给所述终端设备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根据所述第一通知消息携带的停止服务指示信息停止使用网络传输数据之后,还包括:
所述终端设备在所述停止服务指示信息所指示的停止服务时间段结束之后,恢复使用网络传输数据;或者,
所述终端设备接收网络侧设备发送的第二通知消息,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中的恢复服务指示信息恢复使用网络传输数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终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100739.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和膏设备
- 下一篇:机动车载荷安全监测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