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068009.2 | 申请日: | 2011-03-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26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25 |
| 发明(设计)人: | 邓耀明;梅铭;赖旭伦;赵丰刚;许瑞;柳娜;潘俊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M10/54 | 分类号: | H01M10/54;C22B7/00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曹玉平 |
| 地址: | 523808 广东省东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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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电池 正极 材料 回收 方法 | ||
1.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高温处理,将待回收的正极片放入在加热炉中,先后经过300~400℃和500~600℃两段高温处理后,活性物质自动脱落形成粉末,粉末冷却后备用;
步骤二,去除导电碳,收集步骤一处理后自动脱落的粉末,粉末过筛后装入到容器,再将容器放置在加热炉进行在600~850℃下二次烘烤除去粉体中的导电碳,然后过筛即获得合格粉体;
步骤三,尾气处理和废料利用,将步骤一和步骤二中产生的尾气通入固定床进行无害化处理,将步骤一中产生的集流体回收利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一还进行了前处理,所述的前处理为将待回收的正极片裁成片状体,悬挂在加热炉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中物料在300~400℃的停留时间20min~240min,500~600℃的停留时间20min~240min。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筛分均选用50目~300目的筛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物料在600~850℃的停留时间20min~600min。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二中过筛后的筛余物重新进行步骤二流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热炉设有进料口、加热段、恒温段、降温段、出料口及传送索道,所述的加热段四周设有加热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热段顶部设有抽风装置,所述的传送索道带采用蒙乃尔400合金制作。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的固定床中装有碱性粉末。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碱性粉末为氧化钙、氧化镁或者氢氧化钠中的任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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