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特定的有机硅共聚物、挥发性溶剂和金属颗粒的化妆品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35666.0 | 申请日: | 2010-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978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发明(设计)人: | G.布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雅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19 | 分类号: | A61K8/19;A61K8/891;A61Q5/06;A61K8/89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连涛;杨思捷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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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特定 有机硅 共聚物 挥发性 溶剂 金属 颗粒 化妆品 组合 | ||
1.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的组合物,其包含一种或多种基于有机硅树脂和流体有机硅的共聚物、一种或多种挥发性溶剂和一种或多种包含多于80%金属的金属颗粒。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该共聚物包含45%至75%含量的该有机硅树脂和25%至55%含量的该流体有机硅,有机硅树脂和流体有机硅的百分比总和等于10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中该有机硅树脂以55%至65%的含量存在,该流体有机硅以35%至45%的含量存在,有机硅树脂和流体有机硅的百分比总和等于100。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共聚物的量为相对于该组合物总重量大于1重量%。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挥发性溶剂选自水、非有机硅有机溶剂和有机硅有机溶剂。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挥发性溶剂选自水、乙醇、异丙醇、丙酮、异十二烷、十甲基环五硅氧烷、八甲基-三硅氧烷、十甲基四硅氧烷和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或其混合物。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金属颗粒由至少80%的一种或多种金属形成。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金属颗粒选自银、铝、铁、铬、镍、钼、金、铜、锌、锡、镁、钢、青铜、钛和这些金属的合金。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金属颗粒具有大于或等于8的形状系数。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颗粒的金属核被至少一个二氧化硅SiO2层涂布。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金属颗粒以相对于该组合物总重量0.1重量%至40重量%,优选0.5重量%至20重量%的量存在。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粘度大于100 cSt的线型非挥发性聚二甲基硅氧烷,其选自聚二甲基硅氧烷;烷基聚二甲硅氧烷;聚苯基甲基硅氧烷;以及用任选氟化的脂族和/或芳族基团或用选自羟基、硫醇和/或胺基团的官能团改性的硅酮。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包含一种或多种颜料,优选珠光剂。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包含一种或多种颜料,优选珠光剂。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是无水的。
16.处理角蛋白纤维的方法,包括施加如权利要求1至13任一项中所述的组合物,在该施加后可以在高于40℃的温度下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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