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式工具机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29891.3 | 申请日: | 2010-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705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发明(设计)人: | J·黑希特;H·勒姆;T·赫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D16/00 | 分类号: | B25D16/00;B25D11/10;B25D11/0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鸣慧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工具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手持式工具机。
背景技术
已经提出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旋拧锤钻,其具有一传动装置、一锤冲击机构和一刀具主轴。
发明内容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旋拧锤钻,具有一传动装置、一锤冲击机构和一刀具主轴。
本发明建议,锤冲击机构具有一锤击件,所述锤击件在至少一个平面中至少部分地包围刀具主轴。“传动装置”应当尤其被理解为一个具有至少一个传动级的装置。有利地,传动级被构造为角传动装置、锥齿轮传动装置或者被构造为本领域技术人员认为有意义的其它传动级。特别有利地,传动级被构造为行星齿轮传动级。“锤冲击机构”应当尤其被理解为具有至少一个直线运动的锤击件的冲击机构。有利地,锤冲击机构弹动地和/或气动地和/或液压地借助滑槽装置、借助摆动轴承和/或有利地借助偏心元件驱动锤击件。因此,锤冲击机构优选被构造为滑槽式冲击机构、摆动轴承式冲击机构和/或偏心式冲击机构。“滑槽式冲击机构”应当尤其被理解为一具有滑槽装置的锤冲击机构。滑槽装置通过可在机械地限定的循环轨道上运动的元件产生在至少两个区域之间的直线运动。尤其地,“摆动轴承式冲击机构”应当尤其被理解为一个具有指形件的轴承,该轴承与锤冲击机构的驱动旋转元件连接并且该轴承的轴承平面不同于垂直于驱动旋转元件的旋转轴线定向的平面。“偏心式冲击机构”应当尤其被理解为一个锤冲击机构,它被设置用于由旋转运动产生垂直于旋转运动的旋转轴线的直线运动。优选地,偏心式冲击机构具有一不可相对转动地与驱动旋转元件连接的偏心元件。“锤冲击机构”应当尤其被理解为不是锁止冲击机构,在锁止冲击机构中可转动的锁止盘在轴向上持久地机械固定地与手持式工具机壳体连接并且该锁止盘为了产生脉冲与一个在机械上持久地与刀具主轴连接的锁止盘配合作用。“锁止冲击机构”尤其是一个冲击机构,在该冲击机构中一个产生冲击的锁止盘可旋转地被驱动。在此,锁止盘的轴向齿结构引起刀具主轴的轴向运动。“刀具主轴”应当尤其被理解为手持式工具机的一个轴,该轴在至少一个运行状态中将旋转运动传递到手持式工具机的刀具固定装置上。优选地,刀具主轴的旋转轴线位于插装式刀具和/或刀具固定装置的旋转轴线上。特别有利地,刀具主轴在至少一个运行状态中将旋转运动和冲击运动传递到刀具固定装置上。特别有利地,刀具主轴的至少一个部分直接与刀具固定装置连接。优选地,刀具主轴具有一个用于刀具固定装置的固定结构。变换地,刀具主轴可以与刀具固定装置至少部分一体地构成。刀具固定装置有利地被构造为刀具卡头、6边形接收装置、SDS接收装置(Robert Bosch GmbH公司的Special-Direct-System)和/或本领域技术人员认为有意义的其它刀具固定装置。“设置”应当尤其被理解为专门配设和/或设计。刀具主轴有利地在刀具主轴的旋转轴线的方向上至少部分地穿过锤击件。特别有利地,刀具主轴完全穿过锤击件。优选地,锤击件在至少一个平面中以360°包围刀具主轴。表述“在至少一个平面中以360°包围”应当尤其被理解为:锤击件在至少一个平面中径向地环绕包围刀具主轴的至少一个点。
通过按照本发明的手持式工具机的设计方案能够有利地实现具有小质量的刀具主轴并且由此提供具有高效率的特别轻且紧凑的手持式工具机。
在本发明的一种有利的构型中建议,锤击件在至少一个运行状态中撞击到刀具主轴上。有利地,锤击件在此将冲击脉冲传递到刀具主轴的至少一个部分上,其中,刀具主轴有利的将冲击脉冲传递到手持式工具机的刀具固定装置上。刀具固定装置优选将冲击脉冲传递到插装式刀具上。变换地和/或附加地,锤击件撞击到冲击传递装置、例如锤头上,或直接撞击到手持式工具机的插装式刀具上。冲击传递装置将冲击运动直接传递到插装式刀具上。为此,冲击传递装置例如至少部分同轴地被设置在刀具主轴内部。通过撞击在刀具主轴上的锤击件,刀具主轴能够有利地将冲击运动和旋转运动组合地传递到刀具固定装置上,由此能够有利地使用便宜的、可通用的且结构简单的刀具固定装置并且又能够节省结构空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未经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29891.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以及高分子发光体组合物
- 下一篇:正极活性物质及其制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