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眼镜盒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42128.5 | 申请日: | 2010-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199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0 |
发明(设计)人: | 邱红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邱红丹 |
主分类号: | A45C11/04 | 分类号: | A45C11/04;A45C15/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6000 辽宁省大连市***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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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镜盒 | ||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眼镜用具。
背景技术社会上很多的人都会佩戴眼镜,而近视的人更是每日都离不开眼镜。而很多人为了美观,会配套隐形眼镜。但是这就需要在框架眼镜和隐形眼镜之间进行转换。在外出时就要同时携带框架眼镜和隐形眼镜,带的东西多对与外出有很多的不便。而如今又没有一种便于外出同时携带隐形眼镜盒框架眼镜的眼镜盒。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将框架眼镜盒隐形眼镜同时放置在一起的眼镜盒。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眼镜盒,主要包括盒体。盒体连接翻盖,翻盖设有方形凹槽,翻盖内嵌有镜子,翻盖内设有卡夹,夹有塑料软瓶。
使用时,将隐形眼镜的眼镜盒放置在翻盖的方形凹槽内部,而在卡夹内夹有的塑料软瓶用来盛装隐形眼镜顶端护理液。这样就可以将隐形眼镜的工具都放置在眼睛盒内。而框架眼镜就正常放置在盒体内。这样外出时,只需携带这种眼镜盒,需要佩戴隐形眼镜时,可以对照眼镜盒内嵌有的镜子佩戴,十分方便。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结构合理、方便实用、可同时携带隐形眼镜和框架眼镜,并提供镜子方便佩戴。
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简图。
具体实施方式在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简图中,盒体1连接翻盖2,翻盖2设有方形凹槽3,翻盖2内嵌有镜子4,翻盖2内设有卡夹5,夹有塑料软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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