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葫芦用顶压式超载限制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07002.4 | 申请日: | 2010-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828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郭超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D1/58 | 分类号: | B66D1/58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1 | 代理人: | 郑乘澄 |
地址: | 300381 天津市南开***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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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葫芦 用顶压式 超载 限制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葫芦超载保护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动葫芦用顶压式超载限制器。
背景技术
目前,起重机已成为核电、军工、冶金、机械、化工和石油能源等各种领域中不可缺少的机械设备,电动葫芦起重机作为起重设备的一种,因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和使用方便等特点,被广泛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现行起重机安全规范规定:起重机应加装超载限制器。现有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均安装在电动葫芦的固定端上,即钢丝绳的固定端通过楔套与称重感应器的一端铰接,称重感应器的另一端铰接吊架,吊架固定在电动葫芦的侧面中部上。在上述结构的超载限制器中,依次连接的吊架、称重感应器和楔套在钢丝绳的固定端从电动葫芦的侧面中部开始向下垂直分布,超载限制器占用了钢丝绳固定端到电动葫芦之间的大段距离,因此,在电动葫芦与地面之间的高度一定的条件下会影响电动葫芦的起吊行程,不适合高度有限但是又对起吊高度有严格要求的场所使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在电动葫芦与地面高度一定的条件下可增加电动葫芦起吊行程的电动葫芦用顶压式超载限制器。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动葫芦用顶压式超载限制器,包括与电动葫芦的钢丝绳固定端连接的楔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在电动葫芦上且带有触头的压力传感器以及通过铰轴铰接在电动葫芦上的连接杠杆,所述连接杠杆的一端与所述楔套连接,所述连接杠杆的另一端位于压力传感器的下方且与压力传感器的触头接触。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所述压力传感器通过支架固定在电动葫芦上。
所述楔套与连接杠杆之间通过铰轴铰接。
所述连接杠杆通过圆柱销和连接板铰接在电动葫芦上。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上技术方案,即包括与电动葫芦的钢丝绳固定端连接的楔套、连接杠杆和压力传感器。所述连接杠杆通过铰轴铰接在电动葫芦上,所述楔套和压力传感器分别位于连接杠杆的两端,楔套与连接杠杆的一端铰接,连接杠杆的另一端顶压在压力传感器的触头上,压力传感器固定在电动葫芦上。上述结构的超载限制器中,各部件的整体结构为横向分布在电动葫芦的侧面上,缩短了钢丝绳固定端到电动葫芦之间的距离,在电动葫芦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一定的条件下,增加了电动葫芦的起吊行程,满足了高度受限制的厂房的使用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安装使用状态图。
图中: 1、楔套; 2、连接杠杆; 3、压力传感器; 3-1、触头; 4、钢丝绳; 5、连接板; 6、支架; 7、圆柱销; 8、电动葫芦。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和图2,一种电动葫芦用顶压式超载限制器,包括楔套1、连接杠杆2和压力传感器3。所述压力传感器3带有触头3-1且通过支架6焊接在电动葫芦8上。所述连接杠杆2通过圆柱销7和连接板5铰接在电动葫芦8上,即用圆柱销7将连接杠杆2与焊接在电动葫芦8上的连接板5连接。所述楔套1连接电动葫芦8的钢丝绳4的固定端,并与所述连接杠杆2的一端铰接。上述压力传感器3位于电动葫芦8侧面的上部,连接杠杆2位于电动葫芦8侧面的中部,楔套1位于电动葫芦8侧面的下部,钢丝绳4的固定端的拉力使得连接杠杆2的一端始终顶压在压力传感器3的触头3-1上。上述超载限制器的整体结构横向分布在电动葫芦8的侧面上,与现有采用称重感应器悬挂式超载限制器相比,减小了钢丝绳4的固定端到电动葫芦8的距离,在电动葫芦8与地面的高度一定的条件下,增大了电动葫芦的起吊行程,可使得电动葫芦适用于对厂房高度和起吊高度要求严格的场所。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连接杠杆2将钢丝绳4作用在其一端的拉力转化为其另一端对压力传感器3的触头3-1的压力,然后由压力传感器3传输出电信号以对电动葫芦8的起吊重量进行限制,防止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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