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夜光工艺品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534839.0 | 申请日: | 2010-09-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725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2 |
| 发明(设计)人: | 连光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潮安县鸿润工艺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44C5/00 | 分类号: | B44C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海庆 |
| 地址: | 51560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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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夜光 工艺品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艺品,具体地说涉及一种能够在黑暗中发光的夜光工艺品。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用工艺品来装饰美化家庭和办公环境。例如在庭院里摆几个工艺品,种一些花木;或者在居室里摆几件人物雕像或动物塑像,用来点缀家居环境。但是,到了晚上,庭院里或家居中的这些工艺品会防碍人们行走,由于夜黑看不到它们,人们稍不注意就会踢到或碰到这些工艺品,损坏工艺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现有的工艺品在黑暗中不易看到的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能够在黑暗中发光,使用方便的工艺品。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该夜光工艺品,包括工艺品本体,在所述工艺品本体外表面设置发光层。该发光层通常由在黑暗中能够发光的发光材料或夜光材料制成。
根据上述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与现有工艺品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述夜光工艺品能够在黑暗中发光,使人们容易看到,从而避免被碰到或踢到,使用方便,而且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夜光工艺品的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夜光工艺品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两个具体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和功能特色,目的是能够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是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夜光工艺品包括工艺品本体1,在所述工艺品本体1外表面设置发光层2。所述发光层2通常由夜光材料形成,能够在黑暗中发光。所述发光层粘接或涂覆在工艺品本体表面,其本身可以形成图案,在起到发光标识作用的同时,具有美观装饰效果。本实施例中,发光层由发光颗粒形成。发光层2包括由一个发光颗粒形成的发光点,还包括由很多个发光颗粒形成的发光面。
参见图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夜光工艺品的另一实施例包括工艺品本体1,所述工艺品本体1为圆筒形,外表面制备有叶形图案,该工艺品本体可以设计成不同的造型,该图案还可以是人物、花鸟、山水等图案。上述工艺品本体1外表面设置发光层2。该发光层2由夜光颗粒形成,该夜光颗粒粘在叶形图案的叶片之间。
通过采用上述结构,由于工艺品本体上的夜光颗粒具有聚光的功能,在光照时能吸收光能,在黑暗环境中,能够发光,而且发光时间较长(一般情况下,只要吸收光5分钟,就能发光12小时)。在黑暗环境中,工艺品上的夜光颗粒发光,看起来象荧火虫落在工艺品上,即能够使人们看到工艺品,又增加了工艺品的观赏性。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以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说明,但这只是为了便于理解而举的一个形象化的实例,不应被视为是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同样,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较佳实施例的描述,可以做出各种可能的等同改变或替换,而所有这些改变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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