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管钳无效
申请号: | 201020301117.0 | 申请日: | 2010-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970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发明(设计)人: | 莫福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联博韬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B27/00 | 分类号: | B25B27/00;B25B13/50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杨立 |
地址: | 100041 北京市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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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钳 | ||
1.一种管钳,包括把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把手与一个抱紧装置的一端相连接,在抱紧装置的另一端设有钳口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抱紧装置是由连接夹紧节、至少一个连接过度节和弹簧组成,所述的连接夹紧节的一端与把手活动连接,连接夹紧节的另一端与连接过度节的一端活动连接,连接过度节的另一端与钳口装置活动连接;所述的弹簧的一端与把手相连接,弹簧的另一端与抱紧装置的连接夹紧节相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夹紧节的本体上端设有轴孔;在所述轴孔下方设有两个连接臂,在所述的两个连接臂上均设有轴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钳,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连接夹紧节本体上端的轴孔的外表面设有第一限位台;所述夹紧节本体的夹持管件的一侧表面呈弧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管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过度节为两个,第一连接过度节的本体的上端设有轴孔,第一连接过度节的本体的下端设有两个突起,在所述的突起上也设有轴孔;第一连接过度节本体下端突起上设有的轴孔与第二连接过度节本体上端设有的轴孔销钉相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管钳,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连接过度节本体上端的轴孔的外表面设有第二限位台;所述连接过度节本体的夹持管件的一侧表面呈弧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钳口装置是由钳口把手和钳口抓爪组成,在所述钳口抓爪与钳口把手活动连接;在钳口抓爪本体上还设有一个轴孔,该轴孔通过销钉与所述的抱紧装置活动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管钳,其特征在于,所述钳口抓爪本体上设有的两个突起,突起上设有的轴孔;所述钳口把手的一端与钳口抓爪突起上的的至少一个轴孔通过销钉连接。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所述的管钳,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的一端设有突起,突起上设有轴孔,所述把手突起上的轴孔与抱紧装置通过销钉连接;所述把手与抱紧装置形成一个90度至120度角的槽。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管钳,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把手突起的外表面设有第三限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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