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竹制吊灯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34552.6 | 申请日: | 2010-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970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汪颖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F21S8/06 | 分类号: | F21S8/06;F21V3/02;F21V3/04;F21V17/10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吴兆平 |
地址: | 310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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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吊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尤其是涉及一种竹制吊灯。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吊灯用于照明,是人们在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日用品,目前市场上的吊灯种类繁多、结构各异。但是大多数的吊灯结构单一、外形简陋,且只能实现最基本的照明功能。此外,传统结构的吊灯大多采用金属材料制造灯罩,制造工艺繁琐、制造成本相对较高且浪费资源。此外,吊灯的重量非常重,容易导致灯具脱落。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节省材料、重量较轻、制造成本相对低廉、结构简单、外形新颖的竹制吊灯。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一种竹制吊灯,包括灯泡以及与灯泡相连的电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泡外侧套设有竹制灯罩,所述的竹制灯罩上沿设有竹制盖筒,竹制盖筒通过插销与竹制灯罩固定连接,所述的竹制灯罩上开设有若干个透光孔。本实用新型由电线、两个竹制插销、竹制盖筒、灯泡、竹制灯罩组成,竹制盖筒比竹制灯罩略小,可以嵌设在竹制灯罩内,相应位置有孔,可用竹制插销固定,整体造型统一,使用可再生材料竹子,有东方韵味。
作为优选,所述的竹制盖筒和竹制灯罩均呈圆柱状,所述竹制盖筒的直径小于竹制灯罩的直径。竹制盖筒比竹制灯罩略小,可以嵌设在竹制灯罩内,结构简单,设计巧秒。
作为优选,所述的竹制盖筒的顶部开设有供电线穿过的通孔。制造简便,结构简单。
作为优选,所述的竹制灯罩上开设的若干个透光孔呈条状均匀分布在竹制灯罩上。外形新颖、美观大方。
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节省材料、重量较轻、制造成本相对低廉、结构简单、外形新颖等特点。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实施例1:
如说明书附图1、2所示,一种竹制吊灯,包括灯泡1以及与灯泡相连的电线2,灯泡外侧套设有竹制灯罩3,竹制灯罩上沿设有竹制盖筒4,竹制盖筒通过两个竹制插销5与竹制灯罩固定连接,竹制灯罩上开设有若干个透光孔7。竹制盖筒和竹制灯罩均呈圆柱状,竹制盖筒的直径小于竹制灯罩的直径。竹制盖筒的顶部开设有供电线穿过的通孔6。竹制灯罩上开设的若干个透光孔呈条状均匀分布在竹制灯罩上。
本实用新型由电线、两个竹制插销、竹制盖筒、灯泡、竹制灯罩组成,竹制盖筒比竹制灯罩略小,可以嵌设在竹制灯罩内,相应位置有孔,可用竹制插销固定,整体造型统一,使用可再生材料竹子,有东方韵味。
应理解,该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讲授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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