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口鼻两用的超声雾化给药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16124.0 | 申请日: | 2010-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278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2 |
发明(设计)人: | 宋执华;赵新莲;张希红;张瑜;孟庆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执华 |
主分类号: | A61M11/00 | 分类号: | A61M11/00 |
代理公司: | 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 37216 | 代理人: | 王纪辰 |
地址: | 262500 山东省潍坊市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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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两用 超声 雾化 | ||
1.口鼻两用的超声雾化给药器,包括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安装有超声雾化装置,所述超声雾化装置上安装储水容器,所述储水容器上连接有雾化管,所述雾化管为包含有垂直部和水平部的雾化管,所述雾化管的垂直部上带有加热膜,所述雾化管的水平部内设有节流孔,所述节流孔上安装有一个垂直伸出所述雾化管的引流管,所述引流管的下部插入药瓶内,所述喷雾管靠近出口的位置安装有防回雾单向瓣,所述喷雾管的出口活动安装有喷雾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鼻两用的超声雾化给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喷雾嘴为一次性雾化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鼻两用的超声雾化给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喷雾嘴为“U”型雾化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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