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煤气生产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020112899.3 | 申请日: | 2010-02-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042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2 |
| 发明(设计)人: | 武桢;李庆民;邵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科达洁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0J3/48 | 分类号: | C10J3/48;C10J3/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 地址: | 243041 安徽省马鞍***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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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煤气 生产 装置 | ||
1.一种煤气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内炉和外炉,内炉嵌套设置在外炉之内;所述外炉上设有用于通入燃烧物的第一原料进口和用于通入助燃剂的第一进气口,所述外炉用于进行燃烧反应放热;所述内炉上设有用于通入煤的第二原料进口和用于通入二氧化碳的第二进气口,所述内炉用于在无氧环境及外炉燃烧加热的环境下进行煤和二氧化碳的反应,以生成一氧化碳从所述内炉上设置的第二出气口导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炉上还设有用于通入水蒸汽或气化剂的第三进气口;所述外炉第一原料进口所通入的燃烧物为煤;所述外炉还用于进行煤与所述水蒸汽或气化剂的反应,以生成一氧化碳和氢气,并从所述外炉上设置的第一出气口导出。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气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炉和所述外炉均竖向设置,所述第一原料进口和所述第二原料进口分别设置在所述内炉和所述外炉的侧壁上,所述第一进气口和所述第二进气口分别设置在所述内炉和所述外炉的下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气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炉包括顺次相连的混合区和反应区,所述第二原料进口和所述第二进气口设置在所述混合区上,所述第二出气口设置在所述反应区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煤气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炉的反应区嵌套容纳在所述外炉之内,所述混合区沿伸于所述外炉之外。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煤气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区的长度为按照设定速率从所述第二进气口喷入的二氧化碳气流行进0.5秒至6秒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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