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四苯基硅取代的咔唑类双极性磷光主体材料及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48363.0 | 申请日: | 2010-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311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张玉祥;高昌轩;薛震;孙军;张宏科;刘骞峰;高仁孝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06 | 分类号: | C09K11/06;C07F7/10;H01L51/54;H01L51/50 |
代理公司: | 西安文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61100 | 代理人: | 彭冬英 |
地址: | 710077 陕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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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苯基 取代 咔唑类双 极性 磷光 主体 材料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1.一种基于四苯基硅取代的咔唑类双极性磷光主体材料,所述材料的结构式如式1表示:
式1:
其中,Q1、Q2分别独立选取H、四苯基硅烷基、甲基、卤素、三氟代甲烷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四苯基硅取代的咔唑类双极性磷光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Q1为氢,Q2为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四苯基硅取代的咔唑类双极性磷光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Q1为氢,Q2为四苯基硅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四苯基硅取代的咔唑类双极性磷光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Q1为四苯基硅烷,Q2为四苯基硅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四苯基硅取代的咔唑类双极性磷光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Q1为甲基,Q2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四苯基硅取代的咔唑类双极性磷光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Q1为三氟代甲基,Q2为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四苯基硅取代的咔唑类双极性磷光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Q1为二个氟原子,Q2为四苯基硅烷。
8.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为层状掺杂型结构,由衬底到阴极依次为衬底(1)、透明导电膜(2)、空穴注入层(3)、空穴传输层(4)、发光层(5)、空穴阻挡层(6)、电子传输层(7)、电子注入层(8)、阴极(9),其特征在于:发光层(5)材料为基于四苯基硅取代的咔唑类双极性磷光主体材料掺杂Ir(pp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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