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成像装置与相关的物件检测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63304.1 | 申请日: | 2010-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383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9 |
发明(设计)人: | 吴能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G01N21/00;G03B15/05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许志勇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成像 装置 相关 物件 检测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有关数字成像技术,尤指一种内建光源模组的发光模式与影像撷取频率(image acquisition frequency)相对应的数字成像装置与相关的物件检测系统。
背景技术
数字成像技术的应用领域相当广泛,诸如数字相机、数字摄影机、数字显微量测(microscopic measurement)、影像物件自动辨识等许多应用,都需仰赖数字成像技术才能实现。
数字成像技术的效能对于影像品质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对影像细节部份的影像品质影响最为明显。影像成像时若环境光线不足,会造成影像过暗、对比度过低等问题。数字成像装置与标的物件之间若有相对移动,也容易导致影像有动态模糊(motion blur)的问题发生。这些状况都会对影像细节部份的影像品质造成负面影响。
然而,对于数字显微摄影、显微量测、影像辨识、自动检测系统等许多应用而言,影像细节部分的清晰度是非常重要的。影像细节部分的清晰度不足或是过于模糊,很容易导致后续处理或判断上的错误,会降低整体系统的效能和可靠度。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如何减轻或解决习知数字成像技术领域中关于影像成像品质的缺失,实系业界有待解决的问题。
本说明书提供了一种数字成像装置的实施例,其包含有:一光源模组;一影像同步讯号产生电路,用来产生一影像同步讯号;以及一光源控制器,耦接于该光源模组与该影像同步讯号产生电路,用来产生与该影像同步讯号同步且频率相对应的光源控制讯号,以控制该光源模组的光线输出。
另一种数字成像装置的实施例包含有:一光源模组;以及一光源控制器,用来接收一影像控制讯号,并将该光源模组的发光模式设定成与该影像控制讯号相对应。
本说明书还提供了一种物件检测系统的实施例,其包含有:一承载装置,用来承载一标的物件;一影像感测电路,用来感测该标的物件的影像,以及产生一影像同步讯号;一主机,耦接于该影像感测电路,用来对该影像感测电路感测到的影像的局部或全部进行影像处理;一光源模组;一光源控制器,耦接于该影像感测电路及该光源模组,用来依据该影像同步讯号产生工作周期小于100%的光源控制讯号,以控制该光源模组的光线输出;以及一控制电路,用来自该主机接收该影像感测电路、该光源模组、及该光源控制器工作所需的电力。
前述实施例的优点之一是,可以确保数字成像装置撷取影像时有充足的光线,以减轻或避免数字成像装置成像过暗或对比过低的问题。
前述实施例的另一优点是,可大幅减轻数字成像装置与标的物件间的相对运动可能会对成像画质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于静态影像或是即时影像的数字成像画质都能显著提升。
前述实施例的另一优点是,当数字成像装置是以手持方式使用时,可有效减轻或消除使用者的手部晃动对于数字成像装置的成像画质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物件检测系统的一实施例简化后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数字成像装置的一实施例简化后的功能方块图。
图3至图5为图2中的光源控制器所产生的光源控制讯号的不同实施例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00物件检测系统
102标的物件
110数字成像装置
120主机
122处理器
124储存模组
130显示器
140承载装置
210控制电路
220影像感测电路
230光源控制器
240光源模组
具体实施方式
在说明书及后续的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的元件。所属领域中技术人员应可理解,同样的元件可能会用不同的名词来称呼。本说明书及后续的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做为区分元件的方式,而是以元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做为区分的基准。在通篇说明书及后续的权项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的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另外,「耦接」一词在说明书及后续的权项当中,包含任何直接及间接的连接手段。因此,若文中描述一第一装置耦接于一第二装置,代表该第一装置可直接(包含通过电性连接或无线传输、光学传输等讯号连接方式)连接于该第二装置,或通过其他装置或连接手段间接地电性或讯号连接至该第二装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163304.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