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协同各电子商务平台的数字商品交易方法及其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35897.0 | 申请日: | 2010-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080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05 |
发明(设计)人: | 蔡其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为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0000江苏省南京市雨***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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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协同 电子商务平台 数字 商品交易 方法 及其 系统 | ||
技术领域
一种协同各电子商务平台的数字商品交易方法及其系统,尤其涉及一种协同各电子商务平台的数字商品流通、交易的方法及其系统。
背景技术
网络时代一切的变革都显得如此迅速与超乎想象。电子商务及网络游戏的迅猛发展给传统渠道行业带来全新商机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回避的挑战,数字商品的大量流通便是对传统渠道行业的一个巨大冲击。数字商品的最大特点就是无需实物作为介质,标的物只是以字节为单位的数字流或者一个密码,比如游戏卡、电话卡、上网卡、电影卡、软件程序、音像制品或电子图书等类型商品都是数字产品。当然从实物商品到数字商品的演变无疑是商品流通的一个伟大进步,然而数字商品并非实物,而互联网也是虚拟的,这就对数字商品的流通和交易造成了非常巨大的难题。具体表现为: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数字商品很容易被非法复制和扩散,使商家的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无疑会妨碍电子商务健康而有序的发展。
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出售数字商品对平台的安全性要求较高,互联网不法黑客专门以技术手段盗窃,这会给电子商务平台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出售数字商品的卖家,当前电子商务平台纵多,同一个卖家在不同电子商务平台拥有多个网络店铺,而各个电子商务平台无法实现跨平台的统一管理。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协同各电子商务平台的数字商品交易方法及其系统,应用在电子商务数字商品交易领域。实现各电子商务平台与第三方数字商品交易系统同步,实现数字商品的安全流通、安全交易及最优化管理。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本发明揭示了一种协同各电子商务平台的数字商品交易方法,包括: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是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目的是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的以访问一组例程的能力,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实现第三方数字商品交易系统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进行数据交换与同步;
通过第三方数字商品交易系统实现数字商品流通渠道各个环节的管理与控制,数字产品从生产商到电子商务平台和卖家分销商,一直到最终用户都可以应用这个系统完成相关的业务操作,同时支持实时结算、业务数据共享。实现完整高效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这样,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就不必担心数字商品数据库的安全问题,因为电子商务平台并没有相关数字商品的数据,是由第三方数字商务交易系统来统一提供数字商品、统一进行数据库安全维护。
这样,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卖家,通过统一的第三方数字商品交易系统可实现各个电子商务平台跨平台的统一管理。
本发明揭示了一种协同各电子商务平台的数字商品交易系统,包括:
用户身份认证模块,用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登录授权的方式来获取和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用户在授权后才能使用各项业务,授权失效后所有功能将被停用。用户授权是通过在电子商务平台官方提供的网页中登录自己的帐号;
业务处理模块,用于数字商品交易系统中的所有业务操作;
实时结算模块,用于电子商务平台和卖家与系统之间交易的实时结算;
数据库模块,用于存储系统中使用的数据;
本发明有如下的有益效果:通过第三方数字商品交易系统实现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并同步,实现数字商品的安全流通、安全交易及最优化管理。
附图说明
图1系统模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示出了系统模块示意图,
用户通过用户身份认证模块1来登录系统,用户身份认证成功后才能使用各项业务,用户身份认证是通过在电子商务平台官方提供的网页中登录自己的帐号;
用户通过业务处理模块2来实现数字商品交易系统中的所有业务操作;
用户通过实时结算模块3来实时处理电子商务平台和卖家与系统之间交易的实时结算;
用户通过数据库模块4用户存储系统中使用的数据;
上述实施例是提供给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实现或使用本发明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发明思想的情况下,对上述实施例做出种种修改或变化,因而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被上述实施例所限,而应该是符合权利要求书提到的创新性特征的最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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