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再生建筑材料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116512.6 | 申请日: | 2010-02-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615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 发明(设计)人: | 陈振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易施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4B28/04 | 分类号: | C04B28/04;C04B18/1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23999 广东省东莞市沙***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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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再生 建筑材料 | ||
1.一种再生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份比计,包括以下组成成份,
水泥 13~33%
再生骨料 65~86%
增稠剂 0.5~2%;
所述的水泥为硅酸盐水泥,所述的再生骨料为由建筑垃圾粉碎成粒径小于4.75mm的固体颗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再生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包括以下组成成份,
水泥 18~28%
再生骨料 70~80%
增稠剂 1~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再生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份比计,包括以下组成成份,
水泥 25%
再生骨料 74.5%
增稠剂 0.5%。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再生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再生骨料粒径分布为
小于0.3mm 3~5%
0.3~1.25mm 50~70%
1.25~4.75mm 25~40%。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再生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增稠剂为纤维素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再生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纤维素醚为羟丙基纤维素醚或者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7.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再生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再生骨料由以下工艺制备:
A、预处理,用人工将建筑物、房屋装修以及道路改造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金属、木质材料和塑胶材料清除;
B、一级粉碎,将预处理后的建筑垃圾通过粉碎机粉碎成粒径为10~20mm的颗粒,并进一步去除颗粒中的金属材料、塑胶材料和木质材料;
C、二级粉碎,将一级粉碎后的颗粒粉碎并整形成粒径小于4.75mm的颗粒;
D、分筛,将二级粉碎的颗粒用不同目数的筛级进行筛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再生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备方法为将分筛好的再生骨料颗粒、水泥与增稠剂按比例混合搅拌,搅拌均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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